今天上午市政府辦公廳獲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日前出臺《天津市貧困精神疾病患者醫藥費生活費救助暫行辦法》,通過政府、社會和家庭等多渠道籌資,保障貧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醫療和基本生活。
救助對象: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精神疾病患者;二、享受城鎮特困救助家庭中的精神疾病患者;三、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精神疾病患者;四、享受農村“五保”供養的精神疾病患者;五、在服役期間患精神疾病的復員、退伍軍人;六、因患精神疾病使本人或家庭生活發生特殊困難的精神疾病患者。
救助方式:一、嚴重肇事肇禍的救助對象,由市安康醫院負責免費強制收治。二、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精神疾病患者,由市安寧醫院負責免費集中收治;在服役期間患精神疾病復員、退伍軍人,由市復員退伍軍人精神疾病療養院負責免費集中收治。三、其他救助對象可在本市醫保定點精神衛生機構就醫,由於醫療費用負擔沉重造成生活貧困的,由區縣殘聯負責醫療救助,由區縣民政部門負責生活救助。
救助標準和資金來源:一、市安康醫院免費強制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療期間,由市財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覈撥醫療費和生活補助。二、市安寧醫院免費集中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療期間,由市財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標準,覈撥醫療費和生活補助。三、市復員退伍軍人精神疾病療養院免費集中收治的患者,在院治療期間,由市財政按每人每月900元標準,覈撥醫療費和生活補助。四、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在醫保定點精神衛生機構就醫,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關於提高特殊困難羣體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每年只收取一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門檻費,並減除門檻費的50%。在享受上述醫保優惠政策後,生活仍有困難的,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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