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彭水詩案”再起波瀾。正當公衆對事件主角之一、彭水縣委書記藍慶華平級履新疑議紛紛之時,重慶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表示,之所以任命藍慶華爲重慶市統計局副局長,是“考慮到藍慶華的工作能力,不能讓他沒有工作”(《新京報》2月28日)。
據媒體報道,目前“彭水詩案”尚在調查之中,經重慶市有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政法部門不依法辦案、黨政領導非法干預司法的案件。所以藍慶華於去年底被免去縣委書記、常委等職。但僅僅過去兩個月,他便東山再起,還由縣裏調到了市裏。筆者不禁愕然:在上級領導眼裏,藍慶華到底具有什麼樣的能力?
或許,領導眼中的藍慶華具有出色的“組織指揮”能力。彭水詩案緣於一條短信,中學教師秦中飛去年8月15日撰寫了一條鍼砭時弊的短信詩詞,在朋友之間傳播,矛頭直指縣委主要領導。不到半個月,這位“惡意中傷”領導的年輕人便被關押起來,後來,當地政法部門又在縣領導的直接授意下,給秦中飛安上了“涉嫌誹謗”的罪名,甚至在被媒體曝光之後,該縣公安機關仍將這一“涉嫌誹謗”案移送審查起訴。整個事件當中,領導可謂指揮有力,有關部門可謂行動迅速、執行到位,這不正反映出縣委一把手藍慶華出色的“組織指揮”能力嗎?
其次,藍慶華還應該具備出色的“協調”能力。“彭水詩案”經媒體曝光後,輿論譁然,有識之士紛紛指出此事件暴露出的行政和司法病竈,令人觸目驚心,自然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而調查組也已明確認定這是一起“黨政領導非法干預司法”案件。應該說,作爲縣委主要領導的藍慶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身處如此官場困境中的藍慶華僅僅被“冷處理”了兩個月後,緊接着便被調到市裏,挪了個“窩”、職級一點沒變!而就在媒體對此發出質疑之時,有關領導還出面替藍慶華說話,可見其“協調”能力之強。
或許藍慶華還有很多其他能力,有待於進一步瞭解,或者有待於有關領導的更多挖掘與推薦。但無論如何,有關部門如此倉促地起用被免職後的藍慶華,讓人心驚——任用官員中的“唯能力論”害處多多。
考察和任用一個官員,除了“能”之外,還須有“德”、“勤”、“績”、“廉”等多個方面的指標,其中,“德”更是首當其衝。所謂官員的“德”,從根本上說就是爲人民服務的宗旨、依法行政的意識。如果沒有“德”這個籠頭,“能”只能是一匹脫繮的野馬,能力越高,這匹野馬的烈性則越強,人民羣衆受到的損害便越大。在“彭水詩案”中,正是因爲藍慶華等官員“德”上面出了問題,聽不得羣衆批評、容不下異己見解、受不了法律和紀律約束,才導演了一出動用政法力量粗暴踐踏公民權利鬧劇。
而縱觀這些年來出現的一個個腐敗分子,有幾個不是能力過人而品德敗壞的呢?今年初被判死刑的大貪官王昭耀,出身貧寒,從基層幹起,不到40歲便被提拔爲縣委書記,任地委書記時曾是全省最年輕的一個,能力不可謂不出色,但終因政治上失節、作風上失範,倒在省委副書記的寶座上。還有那些接二連三倒下去的國企老總們,他們大多曾經憑藉過人的能力,帶領企業創下過輝煌的業績,但終因品德修養不足,濫用手中因能力而積聚起來的權力,最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這樣說來,“唯能力論”提拔任用官員,對於國家、集體、官員本人均是有害無益。而無論藍慶華有多少過人之處,是否必須如此倉促地帶病起用呢?有關部門是應該三思而後行的,是應該聽聽公衆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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