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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措施
(一)加強政策法規建設,深化管理體制改革
儘快出臺電信法,加快無線電立法。力爭出臺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促進條例、信息技術應用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完善相關配套規定。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研究制定促進數字電視、新型顯示器件等產業發展的專項扶持政策。在符合WTO規則的前提下,加大對國產電子信息產品的政府採購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繼續深化電信體制改革,不斷優化市場競爭格局,進一步鼓勵非公資本參與電信市場運營。落實郵政體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郵政服務標準體系、服務質量監督體系和信件快遞業務的市場準入制度。
加強行業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能力。健全行業管理體系,注重調動和發揮地方行業管理部門的積極性,提高管理水平。規範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組織,充分發揮其橋樑、紐帶作用。
(二)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培育產業核心競爭力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通過市場準入、研發投入、工程帶動、政府採購、標準制定、投融資支持等綜合措施,建立以企業爲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促使資金、人才、市場向優勢骨幹企業傾斜,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鼓勵運營企業研究開發新業務,特別是加強自主知識產權業務品牌的開發應用,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促進運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新業務專利數量。調動上下游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支持相關企業建立產業聯盟,共同打造和完善利益共享、合作共贏的產業鏈。
支持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集成創新,鼓勵原始創新。制訂“中國信息產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目錄”並定期調整,組織實施一系列科技攻關和產業化重大工程。引導和支持大型骨幹企業開展產業化前期戰略性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的研究開發,推動公共技術開發平臺建設。
引導產學研聯合研製技術標準,促進標準和研發、製造、運營相結合,加強標準實施的組織和引導。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標準的投入力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提高國家標準的國際影響力。
(三)健全電信監管體系,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建立和完善基礎電信業務市場準入評估體系,按照新技術新業務和市場發展的需求,適時調整業務分類和市場準入政策,積極發揮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作用,進一步促進有效有序市場格局的形成。建立有效的法律監督、經濟調節和利益保障機制,完善監測系統等技術支撐手段,改進網間結算標準和結算方式,重點解決互聯網等的互聯互通問題,保障網間通信的暢通。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資費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資費的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大服務質量監督力度,積極發揮中介機構及社會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用戶監督”的良好互動局面,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科學規劃、合理分配有限的碼號、域名、頻率等緊缺資源,完善資源的有償使用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資源的利用率。規範通信建設市場和設備進網管理。
(四)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加快信息產業“走出去”步伐
堅持對外開放,繼續優化環境,大力吸引國外資金、技術和人才。以突出核心基礎產業、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華設立研發和運營中心、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爲重點,適時調整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提高利用外資的水平。
將信息產業“走出去”納入國家外交、經貿的總體戰略和實施框架中,充分發揮多、雙邊機制作用,加強政府服務,爲企業“走出去”提供多方面支持。開展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信息產業領域的各類多邊、雙邊和區域合作機制的活動,爲信息產業發展和“走出去”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
加強政府間的協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立國際貿易爭端協調機制,增強行業規避、應對貿易摩擦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國際規則運用水平,積極參與及推動國際貿易規則談判,規範出口競爭秩序。
(五)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完善普遍服務機制
完善電信普遍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儘快建立以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爲核心的普遍服務長效機制,理順普遍服務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原則,確立管理方式,規範管理程序。在基金出臺之前,繼續採取“分片包乾”的方式,推進電信普遍服務工作。
建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制定郵政普遍服務的範圍、標準和資費價格體系,並監督執行。
(六)完善產業發展的財稅、金融環境
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信息產業的投入力度,建立國家對信息產業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保持有利於產業發展的投入水平。
制定鼓勵核心基礎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抵扣力度,允許企業加速研發用儀器設備折舊,進一步擴大電子信息產品全額出口退稅範圍。明確郵政專營業務和專營保護、政府財政補貼、稅費優惠等扶持政策。
鼓勵政策性銀行支持核心基礎產業的重大科技創新和產業化項目。建立風險投資機制,鼓勵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建立有利於集成電路、平板顯示器件等資本密集型產業發展的企業融資環境。
(七)貫徹落實人才興國戰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創造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加強信息技術人才、管理人才、複合型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研究制定有利於造就領軍人才和技術帶頭人的分配政策和激勵措施。積極吸引留學和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通過高等學校、民辦或私營機構、企業、中介機構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繼續教育、職業教育力度,加強工程實用人才的培養,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和人員專業化建設,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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