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職介得三看 爲維權留“證據”
據瞭解,本市爲了規範中介市場,曾於2005年6月出臺《天津市市場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該辦法於同年8月1日施行並適用至今。《辦法》規定,中介機構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開懸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資質證,執業許可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須公開的證照。在其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中介機構應當公佈其中介服務內容、服務規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投訴機構的電話和地址等事項。
事實上,暗訪小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中介機構大多不懸掛相關證照,更不用說公佈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
在工商武清分局泉州路工商所瞭解到,建設路上的30多家中介機構中只有13家辦理了營業執照,其餘的均屬無照經營的黑中介。而辦理了營業執照的中介機構,營業執照覈定的經營範圍也全是商務、信息諮詢等,並非職業介紹。該所陳所長介紹,按營業執照上覈定的經營範圍,這13家單位也不能從事職業介紹,也屬非法經營。陳所長表示,該所對暗訪小組通報的問題非常重視,將於近期組織人員對其進行檢查。
對於職業介紹所的選擇,陳所長提醒廣大求職者,一定要到正規的勞動力市場找正規的職業介紹所,選擇時應做到三看:一看證,就是要看職介所是否有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工商執照;二看人,就是要看職介員是否有《職業介紹資格證書》;三看費用,就是要看職介所的收費是否超標,凡是收取上崗費的中介,都不要去應聘。
求職者到企業應聘時,對於職介所曾許諾該企業能提供的福利和待遇問題一定要問清楚並落實在紙上,因爲一些職介所爲了讓求職者快點交錢,往往信口開河,而求職者往往在簽約後才發現原來公司並沒有相關承諾。
如上當受騙,求職者可利用以下兩種方法解決:一是中介機構如違約不退錢,可以求助於法院,用司法手段保護其合法權益;二是如果單純是騙錢,可到各區縣的監察大隊舉報,要有充足的證據,利用行政手段取締非法職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