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三八”婦女節又到了,今年,我們想到了還有這樣一羣特殊的女人。在天津市女子監獄,我們聆聽了4名都有過“不凡經歷”的女服刑人員的心靈獨白。
她們的年齡,從18歲到37歲,正是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20年。
她們的故事,激情犯罪、爲情所困、侵財類犯罪,基本上包括了女性犯罪的幾大類型。
她們面對記者時,表現出了迥異的個性與心態。
她們,在爲自己犯下的錯誤付出青春代價的同時,也在感受着來自社會各界的寬容。
奪命少女 從自我放棄中走出
人物檔案
姓名 文文(化名)
年齡 今年25歲
案由 故意殺人
刑期 無期轉有期徒刑20年
已服刑期8年
17歲,是她人生的一個分水嶺,之前,她是一名成績優秀的高中生,憧憬着邁進大學的校門,之後,她獲罪入獄,被判了無期徒刑,原因是殺人,因爲她的間接故意,她同宿舍的多名女同學一夜之間失去了生命。
“強迫自己忘記,我從來不去回憶以前的事情。”25歲的文文對記者說。文文已經在大牆裏度過了8年的時光,儘管減了刑,她仍然要在監獄裏再度過將近10年的時光。
提及案發時及17歲以前的事情,文文始終告訴記者她不想再提起,記者幾次試圖追問,得到的答案全都一樣。與大部分服刑人員不同的是,文文從不躲避記者的目光,一直是直視,臉上幾乎沒有什麼表情。
“當年爲什麼要這樣做,對我自己來說都是個謎,只有17歲,一切就這麼糊里糊塗地發生了,這裏的警官們也從不問我,揭開別人的傷疤,有些殘忍。”文文迎着記者的目光,臉上還是少有表情。
“對於那些被害人來講,你難道沒有愧疚嗎?”記者問道。
“有,又有什麼意義,已經發生了,無法挽回,將近20年的時間在監獄裏度過,我出去已經30多歲了,我已經爲我的行爲付出代價了。自私一點說,我只想以後,出去後能好好照顧爸爸媽媽,讓他們安度晚年。”當提到父母的時候,文文的眼中才有了些光芒,話也多了起來。她告訴記者,她父母今年都已經50多歲了,她出事以後,爲逃避周圍的壓力,父母賣掉了老家的房子,找了個離女兒比較近的地方住下來。
“爸爸媽媽從來沒放棄過我,即使在我自己都準備放棄自己時。”文文說,她是家裏的獨生女,出事以後,只有她的父母每個月都會來看她。“我媽一開始次次都哭,現在好了。”文文說,能走到今天她很知足,主要是她父母挺過來了,健康地活着。“爸媽是支持我活下去的動力,其實我也是支持他們活下去的動力,我媽經常跟我說這話。”
文文說她喜歡看書,什麼書都看,這也是她自我調節的一種方式,因爲看書時,她什麼也不用想。
文文所在監區的警官告訴記者,文文一開始是個典型的抗拒改造人員,基本上放棄了自己,因爲她覺得人生再沒有任何希望,後來,是一個現在已經退休了的老警官苦口婆心地勸她、開導她,無微不至地照顧她,她最終被感動,開始慢慢接受改造,同時也獲得了減刑。“對文文來講,真情是唯一能感化她的東西。”採訪中,這名警官這樣說道。
“出去以後,你還會犯同樣的錯誤嗎?”
“怎麼可能呢,這樣的事,對我來說一次就夠了。”聽到記者的提問,文文最後說了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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