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高自考補回逝去的青春
人物檔案
姓名劉紅(化名)
年齡今年24歲
案由盜竊
刑期13年
已服刑期1年半
劉紅是一個曾受到良好教育的女孩子,身爲教師的媽媽對她嚴格有加。但命運往往捉弄人,由於心理壓力太大,劉紅高考落榜了,倔強的她並沒有放棄,當年就報考了成人夜大,讀起法律專業。
“說起來有些慚愧,我讀的是法律專業,但後來還是犯法了,真是應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劉紅有些自嘲地對記者說,“上了夜大以後,學習氣氛不比高中濃厚,沒有緊張的感覺了,閒暇時間也就多了起來。由於學校的宿舍比較鬧,我在外面租了房子。其間,上網聊天成了我每日必做的功課。同時,我也認識了不少社會上的朋友,並染上賭博、喝酒、泡歌廳等不良習慣。”
2005年上半年,劉紅通過網絡認識了比她大15歲的男人王洋,王洋事事成熟、閱歷豐富,這些都深深吸引着劉紅。二人的關係突然變得“親密無間”起來,經常一起瘋玩,併成了歌廳、網吧的常客。
“從那個時候起我墮落了,開始羨慕那些有錢有車的人。學習的事情好像一夜之間被我忘光了。”
當時,劉紅已經學會駕車兩年了,在與王洋交往中經常駕駛他的桑塔納2000型轎車,後來,王洋把車賣了,劉紅突然覺得沒着沒落的,對車的嚮往一時間充斥着劉紅的大腦。2005年8月的一天,劉紅在網上聊天時遇到了外地在津做生意的李某。聊天中,劉紅直奔主題了解到李某駕駛一輛廣本轎車,一個罪惡的念頭在劉紅腦中一閃而過。兩個小時的聊天,李某被劉紅深深吸引,並約定當晚在歌廳見面。當李某全心唱歌的時候,劉紅卻拿着李某的鑰匙偷偷溜出了歌廳。駕駛廣本轎車,劉紅別提有多逍遙。
“王洋知道後,不但沒有制止我,反而大加鼓勵,並提議將轎車賣掉變成現金揮霍。”就這樣,劉紅負責偷車,王洋負責變賣,他們先後又盜竊了一輛“馬6”和一輛帕薩特,銷贓共得贓款20餘萬元,全部用於賭博、吃飯等揮霍。東窗事發後,王洋也因此獲得15年的刑期。
“太不值得了,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劉紅在接受採訪時說得最多的就是這兩句話。後悔不已的她接着說:“我要將我失去的時間補回來,現在,我正在自修高自考的法律專業。截至目前,我已經有兩門公共科目考過了。其餘,還有十幾門功課,我準備在剩餘的刑期裏將所有的學科全部修完,給自己一個交代,給父母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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