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那年她們還不懂“代價”
人物檔案
姓名青青(化名)
年齡今年18歲
案由故意傷害
刑期7年轉5年
已服刑期4年
面前的青青有着一張稚氣未脫的臉,今年剛滿18歲的她4年前因爲故意傷害他人被判刑7年。從她的故事中,我們似乎可以尋找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個誘因及特點:父母離異、同學間拉幫結夥講“義氣”、缺乏法律常識。但她的故事裏,卻還有一些讓人欣慰的不同之處。
接下來的時間裏,青青爲記者講述了她的故事。
上初中時,她有很要好的3個女同學,4個人一起上學放學,一起做功課,一起玩。初二升初三考試第一天,考試剛結束,她們其中一人的一個朋友找到她們,兩個人言語不和起了爭執,其他三人上前給同學拔闖,混亂之中對方被推倒在地,後來被別人扶起來送到醫院。
“轉天還得考試,我們誰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青青說道,“後來對方的家長報了警,警察到處找我們,我們四個的爸媽就把我們送到親戚家藏了起來。1個多月後,我爸把我帶回家,準備轉天去自首,沒來得及,警察就找上門了。她們三個轉天都被家長帶着自首去了。其實,那時候,我們和我們的家長還都不知道對方傷的情況,以爲賠點錢就行了,直到在看守所裏收到起訴書時,我才知道對方是腦出血,已經是3級傷殘。”
頓了頓,青青接着說:“對我打擊最大的是下判決時,我們4個人一起站在法庭上,我們的爸爸媽媽都在身後,10多頁的判決書唸了快1個小時,我是第一個被宣判的,法官念到7年時,我媽當時就哭出了聲,我們當時是兩個人戴一副手銬,我旁邊的那個同學就緊緊抓住我的手,滿手的汗,我自己也不知道當時是什麼反應。”因爲另外3個人屬於自首,被從輕各判刑6年半。現在,她們4個人同在女子監獄,還有機會見面。
“你恨你的同學嗎?如果不是爲她拔闖,你也不會打傷人被判刑。”記者問道。
“一開始恨,後來就不了,我們還是朋友,現在心很齊,一起努力學習改造,努力減刑,我還有1年的時間就能出去了。”說到這,青青很興奮。
青青告訴記者,她6年級時,父母離了婚,她的情緒受了很大影響,學習也受到了影響,當時與另外3個同學在一起,她很踏實,覺得有一種歸屬感,4個人做伴,誰也不離開誰的感覺特別好。“她們仨裏也有父母離婚的,我們幾個人在一起不惹事也不怕事,誰有困難了其他人都會齊心幫忙,就像當時,我們就是怕自己人被欺負,纔出手的。”青青說,如果知道後果這麼嚴重,她們誰也不會動手。“我們不是那種胡作非爲的小團體,我們只是想彼此做個伴。”
現在,青青的情況還不錯,離了婚的爸爸媽媽每個月都會一起來看她,有時奶奶、姑姑也會來,還有些時候,她們4個人的家長會相約一起來探視,相互間沒有埋怨,都在鼓勵這4個孩子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去。青青說,她在監獄裏已經拿到了初中畢業證,在警官的鼓勵下,她今年準備參加高自考。“聽說很難,她們三個有人去年考了,成績不好,我也沒太大信心,不過還是想去試試,我要是行,她們肯定又有信心了。”青青擡起頭,對記者笑笑。
“那就祝你成功。”採訪最後,記者與青青握了握手。大牆生活,並沒有給青青的人生蒙上太多陰影,記者在文章開頭所說的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誘因與特點,的確在青青身上都有所表現,但面前的她,比起以前,似乎更多了一分對未來生活的自信,我想這其中,與家人對她的愛護、她自己心理上的調節、朋友和家庭之間相互的寬容以及獄警們對她的教育都有關係,這就是那些讓人欣慰的不同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