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楊國彬 付建文):爲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天津市水利局自3月8日9時起在全市採取統一行動,執法人員兵分三路同時奔赴全市各區縣,對地熱水、礦泉水取水戶進行取水許可檢查,這標誌着全市地熱水、礦泉水取水許可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正式啓動。
地熱水和礦泉水是地下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天津市地熱水水質良好,主要分佈於城市及周邊地區,面積達8700平方公里,主要應用於居民小區冬季供暖、洗浴、游泳、種植、養殖、礦泉水加工等領域;天然礦泉水集中蘊含在北部薊縣盤山地區和北小胡至北潭一帶。近年來,隨着本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地熱水和礦泉水的集中開採量迅速增長,截至2005年底,本市共有地熱開採井224眼,年總開採量達2500萬立方米,是全國利用地熱水供暖規模最大的城市;礦泉水井34眼,年生產礦泉水10萬噸。開採量的迅速增長使地熱水和礦泉水的規範管理迫在眉睫,地熱水和礦泉水亟須納入水資源的統一配置和管理。
爲加強水資源的管理,有效控制地面沉降,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於2006年9月7日通過了重新修訂的《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並於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取用已探明的地熱水、礦泉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取水許可證”,“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開採限量開採”。 爲深入貫徹落實《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天津市水利局於2006年11月27日在《天津日報》刊登了《關於取用地熱水礦泉水辦理取水許可的通告》,要求地熱水、礦泉水用水戶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水利窗口辦理取水許可手續,《通告》提醒,逾期未辦理取水許可的,將依法進行查處。
爲推動《通告》精神的落實,將地熱水和礦泉水納入法制管理軌道,依法辦理取水許可,天津市水利局於3月8日上午9時舉行全市地熱水、礦泉水取水許可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啓動儀式,對尚未辦理取水許可的地熱水、礦泉水用水單位進行調查取證,責令其限期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對逾期不辦理取水許可的用水戶進行行政處罰。爲實現對全市用水戶的全面納管,天津市水利局鼓勵市民對知情的未辦理取水許可的地熱水、礦泉水用戶進行舉報,並將對查實的舉報予以一定的物質獎勵,舉報電話爲28452286、28133339。
此次天津市地熱水、礦泉水取水許可專項執法檢查將全面摸清本市地熱水和礦泉水的使用情況,實現對全市地熱水、礦泉水用水戶的全面規範管理,爲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控制地面沉降,實現我市水資源優化配置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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