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大學校長喊沒錢,一邊是大學生家長喊收費高,爲什麼會出現這種矛盾的局面?部分代表、委員認爲,當前大學收費高的主要原因是讓學生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辦學成本。他們呼籲高等教育應該儘快降低辦學成本,減輕學生負擔。
全國政協委員孫繼業認爲,高等教育屬準公共產品,適當收費並無異議,但是高等教育收費過高,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據統計,全國高校的生均學費在1989年是200元左右,1995年爲800元左右,到近幾年的四五千元,上漲了幾十倍,大大高於羣衆的收入增長幅度。再加上住宿費和生活費,平均每個大學生四年要花費4萬多元。
全國人大代表董鳳華提出,根據高等教育成本分擔理論,大學生應當分擔部分教育成本,但問題是高等教育的培養成本是多少,應該如何覈算,還缺乏明確的核算標準。
部分代表、委員認爲,現在,大學各種建築越蓋越高,佔地面積越來越大,存在豪華辦學、負債辦學現象。由於沒有科學的成本覈算依據,事實上學校其他活動的部分成本也被轉嫁到學生身上。“學生只應該對自己接受的教育教學服務買單,現在學生分擔了不合理的教育成本,包括學校豪華辦學的成本,這纔是學費高昂的主要原因。”董鳳華代表說。
孫繼業委員認爲,大學生培養成本應該通過公開程序來進行科學認定,讓老百姓知道到底哪些因素構成了大學生的培養成本,哪些因素不能計入培養成本之中。
董鳳華代表說,學生不應爲高校的豪華成本買單。高校應該實行成本覈算,將收費標準與成本相結合,與公共撥款的分配相結合,同時解決普遍存在的“奢華病”,精簡行政機構,減少冗員,制定科學的收費依據,減輕學生的學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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