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鬆海委員:中國百姓不應做“房奴”
全國政協委員郭鬆海表示,中國百姓不應該做“房奴”。他呼籲,政府爲此應該履行社會公共管理的職責,引導房地產市場理性消費,取消不合理的涉房收費項目。“政府有責任抑制偏高的房價,改善人們的居住條件,減輕人們身上的沉重壓力。”
“房奴”家庭生活質量下降
郭鬆海委員認爲,人們所說的“房奴”是指城鎮居民抵押貸款購房,在生命黃金時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佔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償還貸款本息,從而造成居民家庭生活的長期壓力,影響正常消費。購房影響到自己教育支出、醫藥費支出和撫養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質量下降,甚至讓人感到奴役般的壓抑。
三成購房者月供超過收入一半
郭鬆海委員表示,以國內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居民住房消費支出超過家庭收入比重的30%就存在着過度負擔。有關調查顯示,目前約31%的購房者月供佔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過國際上公認的住房消費警戒線。
他說,很多國家將整套房屋總價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作爲度量住宅市場的重要指標。“但是目前我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大多已超過了6倍,其中北京、南京、青島等城市的比率超過了10倍,房價顯然偏高。”他分析說,房價上漲導致生活滿意度下降的羣體不僅是低收入者,而且也波及到了中等收入人羣。
政府應採取措施干預房價上漲
郭鬆海委員認爲,政府首先應該合理調整住房供給結構,地方政府應該調整房地產開發結構,引導企業開發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限地價、限房價,根據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來合理確定房價區間。建議那些房價收入比超過10倍的城市,限價商品房供應比例應該達到30%到40%,以滿足羣衆的需求。
其次,引導理性消費,抑制投機需求,可以考慮對投資性購房提高貸款門檻,對購而不住的空置房徵稅。
再次,政府減少合理的涉房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逐步減免公建配套工程費、大市政配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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