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過生日,子女升學、參軍,喬遷新居等,只能請家人到場。這是昨日延邊州紀委監察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的一項反腐倡廉新規定。
延邊州紀委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爲使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根本好轉,創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昨日,延邊州紀委常委召開常委會,研究制定了《嚴禁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借過生日,職務升遷,喬遷新居,子女升學、參軍之機收錢斂財的規定》(簡稱《規定》)。
《規定》共十條,明確要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過生日,子女參軍、升學等宴請慶賀只能在家庭和直系親屬範圍內舉行,不準邀請單位的同事、上級、下屬和與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個人。宴請超出規定範圍均屬違紀,要依據黨紀政紀有關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知情不糾,失管失察,發生大操大辦、收錢斂財行爲、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規定所整治範圍包括:延邊州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黨員幹部及國家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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