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馮新):在又一個3.15來臨之際,14日,記者從天津旅遊質監所獲悉,從2006年3.15至今,旅遊投訴比前一個3.15同期投訴率下降約10%。
今年旅遊投訴降低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旅遊質量監督部門加大了對企業的監督力度和對遊客的宣傳力度。在黃金週前堅持深入投訴較集中和組團量較大的旅行社進行投訴提示,幫助企業提高履約能力。通過媒體向遊客宣傳理性維權和進行消費提示,開展各種諮詢服務活動;二是旅行社加強了自律,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尊重遊客權益的意識和規避風險的意識有所加強;三是遊客的消費心理也日趨成熟,越來越多的市民在選擇旅遊線路時主動避開過於擁擠及旅行社不易操作的線路,對由於旅行社不可控因素等造成的旅遊糾紛給與了一定的理解,遇到糾紛時保持理性維權。
據市旅遊質監所負責人介紹,現在,大部分遊客遇到維權問題都願意先與旅行社協商,協商不成再進行投訴。目前,各大旅行社都加大了消費者投訴解決力度,所以使上報到旅遊質監部門投訴數量有所減少。另外,消費者理性維權意識有所增強,提出的賠償請求有理有據,確定的金額不會過高,質監所對案件的處理結果基本能夠達到遊客和旅行社雙方的滿意和認同。
旅遊消費的數量有所下降,但是一些長年的投訴熱點依舊存在,目前投訴比較多的問題包括:旅行社安排的住宿和交通等未達到約定的標準、未能按照約定的行程參觀遊覽、導遊服務質量不高、旅遊購物方面的糾紛,以及因旅行社不可控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糾紛。
在此,旅遊質監部門提醒廣大旅遊消費者,在外出旅遊時如果遇到旅遊糾紛,可以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繫,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若旅行社仍拒不接受意見,應注意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後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客觀條件允許,也可以當場向旅行社交涉要求採取補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補救措施,並繼續完成旅程。而採用不當場解決就不返程的過激行爲,對於旅遊者也有責任,旅遊者受到的損失會更大。目前,天津已與全國的60餘個主要旅遊城市已建立了旅遊質監互動協作體系,對發生的重大和急難的跨省市旅遊糾紛案件,各成員單位有責任協助解決。如情況確實緊急,本市遊客可以撥打當地旅遊質監所的投訴電話,請求工作人員予以協調,也可以撥打天津旅遊質監所的投訴電話要求協調解決。市旅遊質監所的投訴電話是28359093。
另外,市旅遊協會和旅遊質監所將在3.15權益日當天參加市消協舉辦的維權宣傳活動,現場接受遊客的諮詢和投訴,宣傳地點在和平路與長春道交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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