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濱今年32歲,是摩托羅拉(中國)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他在摩托羅拉採購部工作了10年,深諳“購物維權”之道。購物時他總是對產品質量“挑三揀四”,一旦發現商家坑人,他總是不依不饒,非討個說法不可,所以朋友們給他起了個雅號:“牛角尖”。
從2002年至今,他爲自己、爲朋友們“維權”上百例,基本沒有“失手”過。他說,作爲一名普通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僅是一種責任,更是一種快樂!
維權初體驗:
新車發抖成功退貨
說到陳濱熱衷於維權的經歷,那還得從他購買第一輛轎車說起。
2002年陳濱買了自己第一部車,那是一輛國產某品牌轎車,按廠家的規定,轎車的保修期爲1年或行駛2萬公里。開了近6000公里後,有一次他開車經過津唐高速路,車速達到100公里時,他發現新車的方向盤出現抖動。
陳濱把車開到專修店去維修,1個多月時間,他一共跑5次專修店,每次都給他換新的零件,做一些檢修,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當他第6次來到專修店時,他對維修站站長說:“不能再這樣無休止地修下去了,費時費力,如果不能徹底修好,給我退車算了。”站長回答他:“我做不了主,轎車屬於特殊商品,從來沒有退貨的先例,並且車已使用了將近半年時間……”
維修站站長向銷售總部請示後,當天總部便派來4名高級工程師。其中1名工程師給他這樣一個說法:這款車,高速行駛方向盤發生抖動在所難免,這是常有的事,如果買輛更高檔的車就不會存在這種現象!
陳濱氣憤地說:“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商品質量不分貴賤,無論高端車還是低端車,它們都應該有質量保證。你們的解釋太讓我失望了!”
又過了幾天,總部給陳濱打來電話,讓他把車開到售後服務部總店再試試。陳濱又去了,一位高級工程師又調試了一個上午。這次,這位高工依然沒查出問題,他建議給陳濱的車免費更換新發動機。
“當時我特別生氣,這是一輛新車,如果發動機有問題,那麼,這輛車出廠時質量肯定就是不合格的,屬於不合格產品。當時我就提出了要退車。”
經過多次交涉,1個多月後,總部終於答應給他原價退車了。“這是商家對消費者負責任的做法,從第一次進維修站算起,一共花了5個月時間,雖然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但最終有了一個滿意的結果。”陳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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