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3月到2007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走過了四年曆程。四年間,作爲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堅持中不斷完善,推動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穩步前行。
開放透明——接受億萬人民的監督
一年一度的全國人代會早已被境外媒體看作是觀察中國民主政治的最佳窗口。“開放透明”作爲每年全國人代會的關鍵詞,近年已被中外記者頻頻使用。回溯十屆全國人大的五次大會,不難發現其開放透明的程度正不斷提高:
——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主動通過媒體宣佈歡迎中外記者採訪大會。當年,報名採訪兩會的記者首次突破3000名,其中外國記者超過500名。
——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進一步擴大代表團團組會議開放場次,讓中外記者特別是境外記者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到現場傾聽全國人大代表的發言,瞭解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引起國內外的高度關注,有6個代表團團組會議對境外媒體開放。
——2006年,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首次開通“網上新聞中心”,繼續擴大代表團團組會議開放場次,其中西藏代表團團組會議首次對境外媒體開放;每天向媒體提供議案清單,幫助記者發現新聞線索。
——目前正在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首次對外公佈各個代表團駐地詳細地址、允許境外記者直接聯繫採訪代表、公開各代表團新聞聯絡員的電話、提供重要法律草案說明的英文版,將全國人代會的開放透明程度,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我認爲這些變化是中國發揚民主的具體表現。”俄羅斯國際文傳電訊社的記者柯舍夫說。
大會閉會期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活動的開放透明程度也有目共睹:制定年度監督計劃時,請媒體提供“想法”;建立三級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發佈重要信息;邀請越來越多的記者參加常委會活動報道……“公開透明,既是對人民羣衆知情權的保障,更是對國家權力機關運行情況和人大代表履職情況的監督。”全國人大代表羅益鋒對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諸多開放透明措施給予高度肯定。
開門立法——傾聽普通百姓的聲音
2005年9月27日,圍繞個人所得稅法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全國人大法律委、財經委和常委會法工委舉行了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次立法聽證會,直接聽取公衆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雖然最後的標準只是從1500元提高到1600元,但從河北專程到北京參加聽證的宋景昌認爲,聽證會的意義遠遠超過這一點。“能來到這裏發言,傳遞老百姓的聲音,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有關立法計劃中明確提出,要堅持走羣衆路線,繼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透明度得到大幅提高——
勞動合同法草案關係億萬勞動者的權益,必須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2006年3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一審意見,將法律草案全文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在短短一個月時間裏,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各方面對這部法律草案的意見191849件,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紀錄。
普通百姓對勞動合同立法的關切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積極迴應。根據徵集到的近20萬條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對勞動合同法草案作了大幅度的修改。物權法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2005年7月,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共徵集到意見11543件。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全國人大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等先後召開了100多次座談會,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就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專門召開立法論證會。物權法草案在充分吸納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日趨成熟、日趨完善。中國物權立法,已經成爲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典範。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又決定,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後,將把就業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公開徵求意見。
十屆全國人大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系列重大舉措,受到全國人大代表張繼禹的高度肯定。他說:“更加註重傾聽普通民衆的聲音,已成爲本屆全國人大立法工作的特點和亮點”。
細節着手——保障人民代表的權力
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有關表決議案、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中,首次明確了按表決器採用“無記名”方式,並明確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填寫選票。
法學專家胡錦光對十屆全國人大的這一措施給予積極評價。“這些規定將使選舉或表決結果能夠更加精確地反映民意,具有更強的公信力。”
目前,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正在審議的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首次明確規定“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這次全國人大在有關法律草案中明確規定農民工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問題,應當是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憲法學專家韓大元對決定草案的這一規定給予了高度評價。
細心的人會發現,與以往大會審議法律草案的日程安排相比,今年大會對法律草案的審議“多了一輪兒”:草案提請大會審議,根據代表意見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這是“第一輪兒”;草案修改稿提請大會審議,根據代表意見修改形成草案建議表決稿,這是“第二輪兒”;將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大會審議,根據代表意見修改形成草案表決稿,這是“第三輪兒”。
實際上,對於重大議程的審議,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會前的安排就多了“一輪兒”。今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在大會召開前將物權法草案和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及相關參閱材料提前送到代表手中,供代表研讀、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根據代表提出的意見,在大會前對這兩部法律草案進行了修改,然後才提請大會審議。
爲代表寄送更加豐富的參閱材料,大幅增加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的名額,在各省區市普遍成立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大會閉會期間,十屆全國人大也特別注意通過完善種種具體制度設計,爲全國人大代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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