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2007年3月15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副祕書長 盛華仁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
本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圍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這個主題,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向大會提出議案。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共提出議案796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794件,由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件。
代表們這次提出的議案中,有794件屬於法律案。這些議案具有幾個鮮明的特點:一是,議案是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反覆醞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的。在過去一年中,代表們通過有計劃的專題調研、集中視察,瞭解社情民意;通過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的有關活動,瞭解全國大局。議案的絕大多數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針對性比較強。二是,議案的大部分屬於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旨在爲構建和諧社會夯實法治基礎。經分類統計,屬於憲法相關法類、社會法類、行政法類、民法商法類等的議案佔78%,反映了着力促進社會發展和解決民生問題的要求和願望。三是,議案中的法律案,屬於修改、完善現行法律的佔54%,屬於制定新法律的佔46%,體現了修改、完善現行法律與制定新法律並重的立法要求。四是,議案的內容更加完整、規範,案由、案據清楚,絕大多數議案有具體方案,許多法律案有法律草案文本,有的還有必要的說明。代表聯名議案都經過領銜代表與附議代表共同研究、相互補充,集中了大家的智慧。代表團議案都經過全團代表集體討論和修改。這反映了代表們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依法履職能力普遍提高。
大會祕書處在會議過程中,一方面爲代表提出議案提供信息、諮詢、會務、文書等各方面的服務,另一方面對代表提交的議案逐件進行分析。經過分析認爲,在這些議案中,沒有需要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我們建議將代表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其中,交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220件,法律委員會審議218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審議131件,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123件,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66件,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31件,外事委員會審議3件,華僑委員會審議3件,民族委員會審議1件。上述建議,已同各專門委員會協商一致,取得共識。各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後,將依法分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今年是十屆全國人大任期的最後一年。處理好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對於保證代表依法履職到任期屆滿,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有着重要意義。爲了尊重代表權利、支持代表履職,我們務必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處理代表議案這項重要工作。要按照吳邦國委員長在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的要求,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2005〕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議案處理質量,努力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代表議案,要繼續邀請提出議案的代表特別是領銜代表參加,充分聽取代表的意見。凡要採納的議案,應補充列入立法計劃;對於代表議案比較集中,但一時還不能列入計劃的立法項目,應邀請提議案代表一起繼續進行深入調研;對不能夠採納的議案,要向提議案代表充分說明情況,以使代表能夠理解,並取得他們的支持。二是,制定常委會下一個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要充分考慮代表在本次會議中提出的議案,把代表提出的法律案作爲確定立法項目的重要依據。三是,在法律案起草、修改過程中,要更多地邀請提出相關議案的代表參加座談、調研等活動,儘可能地把代表議案文本內容和代表提出的意見吸收到法律草案中來。四是,根據常委會會議議程,邀請提出相關議案的代表列席會議,參與對法律案的審議,以便進一步聽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見,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今年大會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和處理情況,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將在明年三月召開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向全體代表提出報告,同時向未連任的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作出反饋。
以上報告,請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祕書處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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