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湖南省邵東縣牛馬司鎮宏發煤礦發生瓦斯爆炸,致15人死亡。3月10日20時44分,遼寧省撫順礦業集團老虎臺礦發生透水事故,在井下作業的29名礦工被困,死亡22人,7人下落不明。
兩會期間發生的這兩起重大事故,再次成爲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曠日持久的集中整治,沒能遏制礦難的頻發,到底是什麼原因?爲此,中國青年報獨家專訪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詳解其中緣由。
中國青年報:您就任安監總局局長以來,一直注意打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從根源上遏制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可是,這種權力和金錢的結合總是打而不絕,您怎麼看?
李毅中:安全事故多發有很多原因,其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是深層次原因之一。我們看到,在一些重大事故背後,不僅僅有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而且也存在着各種形式的腐敗行爲。某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法入股,或者親自辦礦、支持親友辦礦,或者利用自己的權力謀取私利,充當保護傘,或者幫助隱瞞事故真相等等,爲一場場事故留下了種種隱患。如果我們不改變這種現象,我們就不可能真正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因此,2005年八九月份,中紀委、監察部牽頭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非法入股煤礦,經過階段性的工作,在全社會造成了比較好的影響。現在我們統計,一共有近5400人登記投案,入股煤礦的資金是7.5億元,其中有7.03億元已經清退。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清除官商勾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通過一次清糾,或者較短時間的努力就能完成。爲此,我們正在努力讓這種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建立起長期有效的機制。目前,清糾煤礦入股已經納入中紀委、監察部反腐敗的工作範圍。
國務院2005年9月出臺了《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對預防事故和事後處罰都作了清晰的規定。去年,《刑法修正案(六)》對刑法134條到139條的事故責任罪作了修改,原來最多判7年,現在規定最少判5年。這有什麼差別呢?最少判5年,就意味着可以判到15年。這是有期徒刑最高限。最近,高法、高檢公佈了《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犯罪主體,對“情節嚴重”的要從重處理。我們相信,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工作,這些行爲必定沒有藏身之處。
中國青年報:人們對瞞報事故深惡痛絕,您剛纔也提到,官商勾結的一個表現形式就是瞞報事故,那麼現在我們有沒有好辦法杜絕或者處罰這種行爲呢?
李毅中:事故瞞報現象雖然是極少數,但是影響特別惡劣,給人們的印象也非常深刻,全社會的人都非常痛恨。對事故瞞報的處罰,在《刑法修正案(六)》第139條中有了明確的規定,那就是“事故瞞報罪”。根據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造成事故災害擴大,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瞞報罪的設立,是打擊瞞報行爲的一把利劍。
比如去年5月18日的山西左雲礦難,礦主和鄉黨委書記、鄉長、鄉人大主席團主席等勾結,隱瞞事故真相。媒體向我們反映後,我們立即去調查。經過與山西省共同覈實,那些人確實是串通一氣,故意瞞報。死亡56人,只報5人。前不久,相關責任人已經被分別判了刑。今年2月2日河南澠池礦難也是類似的情況。礦主與鎮黨委書記、鎮長合夥謊報死亡7人,舉報覈查爲24人。鎮負責人和分管副縣長已被撤職,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這些嚴厲的處罰措施,我們希望傳達一個信號,就是有事故不上報將會被免職、坐牢,今後那些妄圖瞞報的人恐怕要掂量掂量。我們非常歡迎和感謝社會公衆、新聞媒體的監督。去年,安監總局共收到舉報426件,經過複查,我們查實了其中的89件,這89件裏面死亡了204人。
中國青年報:安監繫統是安全生產的保護神,您怎麼評價您的屬下?您又怎樣管好這支隊伍?
李毅中:現在,全國所有的省(區、市)和地、市以及92%的縣都建立起了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廣義的安監人員已經有5萬多人,其中煤礦監察系統國家垂直管理的有3000多人。應該說,絕大部分同志在自己的崗位上是盡職盡責的,是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的。
安監、煤監工作風險高、責任大、困難多、條件差,特別是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工作量非常大。我們做過統計,基層煤監人員每年有141次下井,每年的整天加班38天,還不算平常到了下班時間不下班。煤監繫統的同志常常戲稱他們是“地下工作者”。還有一點,35%的已婚同志兩地分居,這恐怕也是一個特殊的現象。
不過,安監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就拿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來說,一些同志片面強調煤礦整頓關閉主要是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事情,而放鬆了對監管監察自身工作的要求;一些同志對煤礦企業、基層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存在的問題看得多,而沒有自覺從自身查找原因;還有一些同志缺乏攻堅意識,存在畏難厭戰情緒。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存在着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
我們的隊伍正在面臨各種考驗,有市場的誘惑,有不法礦主的腐蝕,也有不法經營者的威脅等等。如果自己的政治素質不高,如果對自己不嚴格要求,也可能會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近兩年我們也查處了多起違法違紀案件。所以我們要加強自身建設,從嚴治內,嚴格帶班子,嚴格帶隊伍,我們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內部制定法規規程一定要規範、科學、民主,防止自由裁量權過大,爲權錢交易提供平臺;第二,我們要擺正位置,對被監管對象依法進行監督,吸取山西忻州煤監局違規違紀超標建房購車的教訓,絕不能和被監管對象發生任何經濟上的關係;第三,我們手裏有一定的權限,比如行政許可權,還有資質認定、安全評估評價、安全培訓、制定規章標準等方面的權力,對這些行政執法權一定要依法行政,防止不作爲,也要防止亂作爲,特別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中國青年報:國外的經驗顯示,安全生產除了靠行政的、法律的措施外,經濟措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常常是治本之策。當下,我國在安全生產方面有哪些重要的經濟政策?
李毅中:這兩年政府已經有7項經濟政策在實施。在煤礦、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民爆器材以及道路交通這些高危行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大大增強了這些企業安全投入的能力。如國有重點煤礦去年平均每噸煤提取20元用於隱患治理。此外,還有企業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國債資金支持國有重點煤礦還歷史舊賬,在山西省實行了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還啓動了資源有償使用的政策。
煤礦資源是國家資產。國家在普查、詳查階段花費了大量資金。可是,企業拿到手開採起來卻是無償佔用、無償使用。這就造成了一些小礦主們不投入、不珍惜,回採率只有15%。小煤礦採1噸丟6噸啊。這樣子糟蹋!一些不法礦主發了財就用各種手段賄賂政府人員,換取更多的資源,這是腐敗的土壤。
經過研究調查,國家正在包括山西在內的8個省試點有償使用的政策。根據礦產資源、煤礦質量等條件,讓企業主掏錢來採。這樣就能夠提高回採率,同時企業對安全生產也會更願意投入。這是遏制煤礦事故釜底抽薪的政策,我們希望能夠在其他省區儘快推廣。
再一條是,要求煤礦和高危行業買安全商業保險。本來企業必須給員工上工傷保險,可是現實中不少都沒有執行,要加強這方面的工作,強制執行。除了工傷保險以外,採掘業、建築業等高危行業還應有意外傷害險、僱主責任險等。現在這個試點政策也已經在制定。
事故賠償是大家關心的焦點。現在各地已經約定俗成20萬元,但沒有法律依據。我們正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研究制定相關的政策。
中國青年報:就在兩會期間,湖南、遼寧相繼發生了兩起重大事故,其中的原因是什麼?
李毅中:這兩起事故都發生在兩會召開之際,損失慘重,影響惡劣。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情況,做好救援善後工作,避免再次發生事故;加強監管,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加強煤礦安全檢查,立即發出通報,提醒各地、各單位毫不鬆懈地抓好煤礦整頓關閉和安全生產工作。
現在初步查明,遼寧撫順老虎臺礦難是忽視水災事故隱患的防範造成的。該礦爲老礦,分4層開採,形成了多個採空區。造成這次事故的水源,初步查明爲73003綜採工作面上方的採空區積水,透水量約5000立方米。這個礦是國有重點礦,地質災害嚴重,長期以來對瓦斯、火災等隱患比較重視,但沒有發生過透水事故,思想麻痹,嚴重忽視防治水患。該礦水文地質基礎工作薄弱,對於採空區積水情況不清,更沒有采取有效防範措施。麻痹大意釀成事故,造成慘重損失,教訓極爲深刻。
湖南邵陽礦難屬於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發後礦主和有關人員逃匿。該礦年產規模僅1萬噸,爲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均已過期。按照規定,這樣的礦井2006年就應當關閉取締,而縣政府推遲拖延,將其列爲2007年度關閉礦井。該關不關,只停不關,終於釀成巨禍。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不法礦主和肇事者要負直接責任,但相關地方整頓關閉態度不堅決、監管監察執法不嚴、履行職責不到位等問題,不可忽視。
爲深刻吸取教訓,防範特大事故發生,我們已分別向各地發了通報,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就所有煤礦特別是國有重點礦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加大加快16種應關閉煤礦的關閉力度、進度,以及春節停產放假的小煤礦兩會後安全恢復生產等,再次強調各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一個月的安全集中執法。我們組織6個督查組,對遼寧、山西、內蒙古、江西、湖南、四川進行重點督查。
中國青年報: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但實際上有一些企業沒有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上也很關注,請問安監總局有什麼措施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到位?
李毅中: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因爲事故,特別是工礦商貿的事故,就發生在企業。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者很大一部分也是交通運輸企業。怎樣推動企業的主體責任到位,怎樣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呢?我覺得有一個觀點要澄清。首先要靠企業家的自覺,但是,不能沒有外部的監督和推動。政府不要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是不等於政府對企業撒手不管,放任自流。
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在總結我們對科學發展觀認識、體會的時候講了“六個必須”,其中第五個必須,我們聽了以後覺得非常親切、非常到位——“必須進一步強化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總書記說,企業追求經濟效益是正常的,但是在一些企業出現了幾個忽視:忽視節約能源資源,忽視企業環境保護,忽視安全生產和社會保障。什麼原因呢?總書記講了4個原因:一個叫誠信體系不完善;一個叫法律法制不健全;一個叫政府指導不到位;一個叫外部監管不落實。我覺得好像就是講我們安全生產。我們就是感到在這四個方面存在着問題。很多企業是很自覺的,各行各業都有很多好的典型,但是確實也有一些企業忽視安全生產,違規違紀,甚至是違法非法,所以“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比較普遍。
怎樣推動企業主體責任到位呢?根據總書記講的4個原因,有4個途徑:
第一,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的誠信機制。首先要對社會作出承諾,如中石化上市要利潤最大化、股東回報最大化,如果發生一個事故,股價馬上下跌,信譽馬上掃地。有些經營者甚至要吊銷執照,讓你三年五年甚至終身不得從事這項行業。然後內部職工要向企業作出承諾,我在崗位上怎樣盡心盡責。將來要對企業進行安全誠信體系的評估評價,你是一類,還是二類、三類。
第二,政府要依法監管。那麼多法律法規,企業是不是執行了?特別是安監部門,有這個權力依法進行監管。企業要服從。
第三,行業的有效指導。對國有重點礦,我們去年發佈了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文件,45條,大家覺得很好。我不客氣地說,很多小煤礦不是管理混亂,而是根本沒有管理。下井挖煤發錢,就這麼簡單,沒有管理。小煤礦到底怎麼管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我們正在調研,準備發佈小煤礦安全管理基礎指導意見。同樣,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也應當發佈指導意見。企業不會做,我教你做,把好的經驗告訴你,應該有指導。
第四,社會的廣泛監督。羣衆監督、媒體監督、公衆監督,讓那些違法違紀行爲沒有藏身之地。事故在第一時間曝光,督促企業更加重視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措施。還有資本市場的監督,投資者投資高危行業要衡量它的安全狀況。
有了這4個途徑,在企業家自覺的基礎上,外力再推它一把,引導、幫助、監督,這樣才能真正使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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