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中國原告、日本律師及市民後援團體在法院門前拉起橫幅,要求法庭尊重歷史,對該案作出公正判決。
雙目失明的宋繼堯和81歲的邵義誠,作為『西松建設訴訟案』中方原告,16日下午在東京的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出庭陳述。這是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訴訟原告首次在日本最高法院陳述。被告方今天沒有進行陳述和辯論。法官聽取了原告律師關於中國民間受害者具有索賠權無可爭議的辯論後宣布,將於4月27日上午作出判決。
原告律師足立修一介紹說,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決具有重要意義,如果作出中國原告不具有索賠權的判決,那麼將對所有中國戰爭受害者訴訟案產生負面影響,致使中國戰爭受害者及其家屬喪失對日本政府和日本企業的索賠權,還將對中日關系產生惡劣影響。
『西松建設訴訟案』的歷史背景是, 1944年,360名中國勞工被西松建設公司(原名西松組)強擄到日本廣島,在該公司的水電站建設工地24小時輪流從事重體力勞動,直到日本戰敗。其中29名勞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國的輪船上。
1998年1月,5名中國勞工及死亡勞工家屬向廣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西松建設公司向他們謝罪,並對每人賠償550萬日元。2002年7月,廣島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西松建設公司應負法律責任,但鑒於事件發生的時間已超過日本民法所規定的20年索賠期限,故駁回原告的索賠要求。隨後,原告向廣島高等法院提出上訴。2004年7月,廣島高等法院否決廣島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判處西松建設公司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萬日元賠償。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國勞工索賠訴訟案作出賠償判決。但西松建設公司對判決不服,隨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決定於3月16日舉行聽取原告和被告的陳述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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