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於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34號),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要把規範教育收費管理提高到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切實解決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規範行政行爲,緩解羣衆反映強烈的“上學貴”的矛盾。《通知》還着重對各地在審批教育收費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監管的要求。
中國發改委網站消息,《通知》規定,農村地區小學和初中免收學雜費後,只允許學校按“一費制”標準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作業本費和住宿費,嚴禁收取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費等各項代收費,嚴禁收取存車費、熱飯費、飲水費等各項服務性收費。城市小學和初中收取的雜費,要納入到國家規定的“一費制”中。要穩定“一費制”收費標準,不得將教職工工資、津貼、福利、基建等項開支,以及爲實施素質教育按照教學計劃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的費用納入“一費制”收費範圍。學校不得以向學生攤派電影費的方式強制學生看電影,個別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覈定學校向學生收取電影費標準的做法應予以糾正。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落實高中階段教育以政府投入爲主的政策,加強高中教育成本監審,合理覈定高中學費標準,促進高中教育穩步發展。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要嚴格執行“三限”(限人數、限錢數、限分數)政策。進一步降低擇校生擇校收費標準。學校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各地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非計劃生、自費生、調節生、轉學生、旁聽生等其他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不得以重點校、實驗班、重點班名義向學生高收費。
《通知》強調,各地要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對現有改制學校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凡沒有做到“四獨立”(即獨立的法人,獨立的經費覈算和人事管理,獨立的校園、校舍,獨立進行教育教學)並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政策。公辦學校不得通過“校中校”、“校中班”、“一校兩制”或其他任何方式變相向學生亂收費。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行爲。要對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進行全面清理。要明確高校各類收費的範圍、管理形式、管理權限、定價原則、審批程序,並向社會公佈。預科生升入本、專科以及專科生升入本科後,其學費標準執行同學年同專業的其他學生收費標準。學校在首次爲學生辦理學生證、借書證、畢業證、就餐卡等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或應當取得的證卡時,不得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高校不得向學生預收學費,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覈定預收學費標準的要予以糾正。
《通知》強調,實施教育收費,要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核發收費許可證必須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8]2084號)的有關規定,依法、嚴格審覈。凡是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的收費,不準頒發收費許可證;嚴禁以核發收費許可證代替發文,嚴禁以核發收費許可證批准收費;收費項目或收費標準已經調整或變動的,要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或註銷手續。對價格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的瀆職和失職行爲,要按《價格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加強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對年審中發現的亂收費行爲要及時查處。各地要完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及時將依法批准的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通過有關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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