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名福壽螺事件的受害者與北京市衛生局對簿公堂。受害者認爲,市衛生局在此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不作爲”,應當進行國家賠償。而市衛生局卻稱,在這些患者食用蜀國演義酒樓的“香香嘴螺肉”時,他們還沒有得到此道菜品是導致廣州管圓線蟲病的確切消息,無法採取防預措施,因此不同意給予國家賠償。
昨天,宣武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作爲原告,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的謝懌雪律師宣讀了9名受害者的起訴狀,他們均要求市衛生局承擔不及時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責任,分別提出7000元至2萬餘元的國家賠償。
謝懌雪說,2006年6月24日,本次突發事件中的首例病例已在北京友誼醫院獲得確診,友誼醫院隨即通過北京市疾控中心向被告報告了疫情。但直至2006年8月17日,被告方向媒體和社會通報了本次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包括她本人在內的衆多消費者正是在此期間食用蜀國演義酒樓的“香香嘴螺肉”而染病的。
“在這些患者食用蜀國演義酒樓的香香嘴螺肉時,市衛生局還沒有得到該菜品是導致廣州管圓線蟲病的確切消息。”市衛生局的代理人說,市衛生局尚無法採取防預措施。待收到確切報告後,市衛生局依法履行了相應的職責,並不存在違法行爲。“按照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廣州管圓線蟲病不在甲、乙、丙類傳染病之列,市衛生局無法依據此法防禦這種疾病。”被告代理人說。
“但這並不能說明市衛生局在發現此病時可以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職責。”謝懌雪律師說,按相關法律規定,市衛生局在接到友誼醫院報告後,應當在兩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並在第一時間向公衆發佈相關信息,對事件邊調查邊處理。
市衛生局出具的宣武疾控中心的說明書稱,友誼醫院確診的最初3名患者中,有一位宋姓患者稱沒有到過蜀國演義就餐。“我上午與這位患者通話,對方稱,他在去年6月27日被確診,此後疾控中心調查人員對他進行調查,但沒有提到蜀國演義。”謝懌雪律師說,這份說明是不真實的。市衛生局還出具了一份首次對外發布的調查報告作爲證據,反映市衛生局是在8月中旬才確定發病原因。謝懌雪律師對此迴應說:“這與事實不符,西城區疾控中心於2006年7月11日就從蜀國演義酒樓採集了福壽螺樣品並送檢,發病原因早就查出來了。”該案還將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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