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衛生部發布了新的《處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離《辦法》實施還有一個多月時間,各醫院開具處方的情況是否規范?連日來,記者隨機對京城的7家醫院調查發現,『天書』處方仍然比較普遍。
時間:3月16日19時15分~19時40分
地點:朝陽區中醫醫院
科室:急診內科普通號
記者到達時,已經只能掛急診,急診科室沒有病人排隊等候現象。醫生詳細詢問了記者癥狀後,作出了『肝胃不和』的診斷,並建議記者先吃幾副中藥看看效果。醫生給記者開了1張中藥飲片處方,處方是手寫的。
不足:
1.醫師簽名和科室名稱、病案號書寫潦草,無法辨認。根據《辦法》規定,處方須字跡清楚。
2.沒有在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根據《辦法》規定,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須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3.醫生開了7天的用量。根據《辦法》規定:『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時間:3月17日11時~13時10分
地點:朝陽醫院
科室:耳鼻喉頭頸外科普通號
記者到達時,被告知上午的號已掛完,只能掛下午的號。下午一點不到,診室門口已排有10多人。記者沒有購買和攜帶病歷,見到醫生以後,表示自己想直接開一些治療過敏性鼻炎的藥物,大概由於等候的病人眾多,醫生並沒有給記者進行診斷並核實病情,也沒有詢問是否有病歷,而是直接在『診斷』一欄寫上了『過敏性鼻炎』,並開具了兩張西藥處方,處方是電腦打印的。
不足:
1.醫師手寫簽名潦草得根本無法辨認。
2.開具的兩種藥品『伯克納氣霧劑』和『仙特明片』沒有注明各自的通用名。根據《辦法》規定,醫師開具處方應當使用藥品通用名稱。
3.沒有在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時間:3月14日10時10分~10時50分
地點:展覽路醫院
科室:中醫專家號
由於所掛專家的聲望較高,看病的人較多,記者在診室等了近兩個小時。診斷完畢後,所開具的處方並不是醫生本人所填寫,而是由其助手———一名實習醫師填寫。醫生在描述病情和藥品名稱時,很清楚地吐出每一個字,一些比較專業而難寫的藥品名,還把藥品包裝盒取出給實習醫師看,確保其所寫無誤。一共開了兩張處方,中成藥和中藥飲片各一張,處方均為手寫。
不足:
1.沒有在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2.中成藥處方超過7天用量,且未注明理由。
3.專家的簽名有辨認困難,書寫的藥品服用方法有辨認困難。
時間:3月15日14時50分~15時10分許
地點:北醫三院
科室:眼科普通號
記者到達時,醫院裡人滿為患。在一樓掛完號後,前臺護士將患者的就診號按先後順序排放,依次叫號。記者在眼科簡單診斷後,醫生開了一張處方,處方為手寫。
不足:
1.病情及診斷填寫潦草,無法辨認,而且與病歷上差別較大。根據《辦法》規定,處方診斷填寫應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2.藥品名稱後的小字辨認不出是藥品規格還是藥品用法。
3.醫師簽名潦草,難以辨認。
4.日期寫錯(14日寫成15日)。
5.沒有在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