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商學院機關原三總支書記、基建處原處長尹國兵家中放着3個存有鉅款的存摺:一個20萬元,取款密碼是一家建築公司負責人姚某生日的縮寫;一個10萬元,存款人是一個工程承包商沈某;一個8萬元,存款人的名字是一家建築設計研究院分院院長的名字。有關部門一追查,原來,尹國兵是個吃工程“黑食”的高校基建“蛀蟲”。
3月20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2007年3月16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尹國兵涉嫌構成受賄罪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將在近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件。
六項工程吃“黑食”20萬
1999年至2006年11月,甘肅省某建築公司第七分公司先後承攬了蘭州商學院學生宿舍樓、綜合辦公樓、體育場看臺、1號教職工住宅樓、1號學生公寓樓、2號學生公寓樓等6項工程。截至尹國兵案發,結算總金額9000餘萬元,已支付工程款7000多萬元。
爲“感謝”時任蘭州商學院基建處處長尹國兵多年來的“照顧”,該分公司負責人姚某於2005年3月10日,在中國銀行蘭州市西固支行存入20萬元,附帶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同年3月下旬的一天,姚某約尹國兵到蘭州市某酒店,將20萬元的存摺和卡送給了尹國兵,同時告訴尹國兵取款密碼是他生日的縮寫。
200萬工程收了10萬賄款
2003年,退休職工沈某通過尹國兵,以甘肅華能建築工程公司的名義,承攬了蘭州商學院部分水泵房、管網、拆遷房及飲用水井配套工程和送電變壓器安裝配套等工程。截至案發,結算總金額爲200餘萬元,已支付工程款140多萬元。爲索要剩餘工程款,沈某於2006年2月14日,在中國農業銀行蘭州市安寧區十里店分理處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辦理存款10萬元,同年5月的一天,沈某將存摺送給了尹國兵,同時告訴尹國兵取款密碼。在偵破前一案件時,尹國兵主動交代了此起犯罪事實。
“笑納”設計院8萬元“回報”
2003年下半年,甘肅省某建築設計研究院承擔了蘭州商學院教職工住宅1號、2號、3號、4號、5號樓的設計任務。設計完成後,爲“感謝”尹國兵在設計招標中的特殊關照,該分院院長齊某於2005年4月8日在蘭州市商業銀行雁灘支行,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8萬元的活期存摺,並將該存摺送給了尹國兵。案發後,從尹國兵家中查扣該存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