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記者從天津開發區獲悉,該區出臺了2007年能源價格政策,自來水、燃氣價格均有一定幅度調整,工業企業仍享受部分優惠,調整後的價格自2007年4月1日起執行。
據瞭解,開發區的自來水價格調整是根據天津市自來水調價政策進行調整的。天津市已於2007年3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價格,其各類用戶(除居民)這次價格均上調0.60元/立方米。結合天津開發區實際情況,經管委會研究,爲支持區內企業發展,給企業一定的準備時間,繼續優化投資環境,開發區決定比天津市延後一個月,即2007年4月1日起同幅調整自來水價格。另外,工業交通類用戶的水價仍繼續保持比市區同類用戶低0.40元/立方米的水平。
調整後的各類用水價格如下:工業交通企業自來水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5.20元調整爲5.80元,行政事業自來水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調整爲6.20元;商業、金融、建築業自來水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調整爲6.20元;經營服務自來水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調整爲6.20元;特種行業自來水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20元調整爲20.60元(以上價格均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和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其中,污水處理費由原每立方米1.10元調整爲1.20元);
天津開發區再生水銷售價格也參照非居民自來水價格調整幅度由每立方米4.90元調整爲5.50元(含污水處理費1.20元),仍保持比工業水價低0.30元/立方米的水平,以利於提高再生水使用率;超計劃用水價格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居民自來水價仍維持每立方米3.40元不變。
燃氣價格調整根據天津市物價局《關於調整非居民用管道燃氣價格的通知》進行同幅調整。去年3月1日,本市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的銷售價格調整爲每立方米2.40元,天津開發區管委會考慮到對企業的影響,決定2006年年內不做調整,目前開發區東區仍執行每立方米2.10元的價格。這次從2007年4月1日起的燃氣價格調整,主要是結合天津開發區的實際情況,東、西區實行統一公告價格。這次價格調整比天津市延後了13個月,具體價格調整如下:
東、西區工業企業用戶的價格統一調整爲每立方米2.30元,仍保持比市區同類用戶低0.10元/立方米的水平。非居民用戶每立方米2.40元,居民用戶每立方米2.20元仍維持不變。
電力銷售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繼續保持現行政策,維持不變。
同時,根據天津市物價局《關於中小學教學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天津開發區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學用電調整爲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