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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基金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變
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爲建設節水型城市,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實現水資源的持續利用,市自來水公司自3月1日起,將適當調整居民生活用水之外的自來水銷售價格。
此次調整的具體方案爲:工業、行政事業和經營服務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5.60元調整爲6.20元;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20.00元調整爲20.60元,均提高0.60元。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仍維持每立方米3.40元不變。
另悉,自3月1日起,天津將在全市範圍內適當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以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基金。主要內容爲:
第一,地下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提高的部分用於籌集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市內六區、塘沽、漢沽、大港、東麗、西青、津南和北辰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水資源費在現有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70元;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薊縣和寧河縣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水資源費在現有基礎上每立方米提高0.30元;以地下水爲水源的城市公共自來水廠,其用水每立方米開徵0.10元水資源費。
第二,調整後的地表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全部用於南水北調基金。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開發區等區域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中的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0.06元調整爲0.10元;對直接從江河、湖泊(包括水庫)取水,用於消耗使用的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0.06元調整爲0.10元,用於循環使用的水資源費仍爲每立方米0.02元不變;在市自來水公司售水價格中,供非居民用水價格中的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爲1.03元,供居民用水價格中的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22元調整爲0.25元,但居民用水到戶價格仍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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