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鐵道部承諾春運不漲價兩個月後,今天上午,法學碩士郝勁鬆狀告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違法案在北京市高級法院終審宣判。郝勁鬆被終審判決駁回上訴。宣判後,郝勁鬆表示他還會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北京市高級法院判決指出,鐵道部作出的《春運通知》,並不具有價格制定的性質,僅僅是對《國家計委關於公佈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執行方案的通知》相關內容的進一步明確。因此,被訴的《春運通知》並不需要滿足履行批准及聽證程序的條件,鐵道部也不具有申請聽證的法定義務。郝勁鬆認爲鐵道部所作的《春運通知》程序違法的訴訟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我的訴訟過程也見證着司法進程。雖然不是一帆風順,但是也會起到一定作用。”去年4月,郝勁鬆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鐵道部春運漲價違法,隨後被裁定不予受理。郝勁鬆上訴到北京市高級法院。去年9月,北京高院裁定一中院受理此案。2006年12月,一中院一審判決駁回郝勁鬆起訴。郝勁鬆提起上訴。今天,此案終審落槌。
今年1月,鐵道部承諾春運期間不再漲價。很多人認爲,這與郝勁鬆的執着訴訟不無關係。“很難說我的訴訟發揮了多大作用,但至少是一種觸動。”郝勁鬆對此的認識比較冷靜,他認爲這個案子一直被媒體關注,推動了鐵道部的改善。“但更重要的是,在媒體的背後,是來自公衆的壓力。這纔是推進法治完善的真正力量。”
郝勁鬆至今已經打了9起帶有公益性質的訴訟,多以敗訴告終。但是對於公益訴訟的前景,郝勁鬆充滿希望,他表示正籌備建立公益訴訟基金,繼續堅持公益訴訟。他透露,下一個訴訟目標可能是針對春運高峯期“一票難求”狀況中凸顯出來的一些不合理的問題。J179
案情回放:2006年1月21日,郝勁鬆購買當日從北京南站駛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車車票一張,發現票價由以前的1.5元上漲到2元,漲幅高達33%。郝勁鬆認爲,根據我國法律,鐵道部在調整列車票價時應當報國務院批准,同時應當向國務院有關部門申請召開價格聽證會。而鐵道部並沒有按照這些規定辦理,屬於程序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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