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經濟新聞聯播》3月22日播出“國家工商總局:藏祕排油宣傳療效屬違規”,以下是節目內容實錄。
在“藏祕排油”和一些保健品的廣告裏,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使用者現身說法,誇大產品的功效,甚至有意無意地、混淆保健品和藥品的區別。就此,今天國家工商總局表示,保健品不是藥品,在廣告中宣傳療效,屬於違規行爲。
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廣告監管司監督處處長楊洪豐說:“食品廣告應該科學、準確、真實、合法,食品廣告中不能出現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新加工工藝等等這些絕對化用語和表示,不能和藥品相混淆宣傳治療作用。”
楊洪豐表示,現在市面上銷售的各種保健品,實際上並不是藥品,而應該屬於食品。根據我國的《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保健食品的廣告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說明書和標籤爲準,不得任意擴大範圍。但在一些廣告中,原本批准的十多秒廣告被擴大成十多分鐘的專題廣告,簡單的保健作用,也往往被誇大成極具誤導性的治療效果。
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廣告監管司監督處處長楊洪豐說:“未經審查或者篡改審查內容,宣傳治療作用,或者這種用專家或者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這就是廣告的違規違法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