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被判刑一年兩個月定讞,臺法務主管施茂林今天表示,依規定七天內會通知到案執行入監,若通知後不到案,也會依程序辦理。
至於邱毅是否能被政黨提名爲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指稱,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應符合“立委”參選消極資格,即經判刑確定還未服刑或已服刑未滿,都沒有參選資格。就算年底前被假釋,仍然不算服刑屆滿。
他說,若有政黨將邱毅提名爲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中選會”將召開委員會議,合議決定邱毅是否符合參選資格。
施茂林則說,邱毅被判刑確定,就要入監服刑。經判刑確定者,會在七天內通知到案執行處所,由應服刑人自行報到,若屆時沒到,會依後續規定辦理。他強調,不可因爲碰到困難就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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