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職業“打假人”楊連弟起訴“黃金搭檔”雙倍索賠一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結案。
此案源於“黃金搭檔”那句家喻戶曉的廣告詞:“黃金搭檔送長輩,腰好、腿好、身體好。”
楊連弟稱,2005年初,他花110元購買了“黃金搭檔中老年型”產品。隨後,以該廣告篡改了審批內容爲由,楊連弟開始舉報。去年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出通知稱,“黃金搭檔”的廣告內容多處被篡改,並撤銷了與此相關的12個廣告批准文號。去年8月,楊連弟再次將“黃金搭檔”告到法院。
3月22日,宣武法院庭審此案。法庭上,雙方脣槍舌劍,堅稱“自己的主張沒有錯誤”。但就在庭審後的第二天,楊連弟突然來到宣武法院申請撤訴,稱“雙方已經庭外和解”。
昨天,楊連弟稱,“具體和解內容,我不便外傳。這是協議的一部分。”“打官司不是目的,而是實現目的的手段,現在我已經達到了目的”。面對追問,楊連弟始終拒絕說出自己的目的,只表示“黃金搭檔”已經付出代價。
“黃金搭檔”廠家法務人員劉先生表示,“和解,不代表產品或廣告語有問題。”據他介紹,是楊的代理人在開庭後主動提議和解。因打官司消耗了太多人力、物力,他們就同意了。對於具體的和解內容,劉先生稱“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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