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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金水區法院28日受理市民郭力訴訟“黃金搭檔”廣告虛假宣傳一案,並將擇期開庭。
8月20日,鄭州市民郭力購買一盒黃金搭檔,此後發現該產品廣告涉嫌虛假宣傳,於昨日把該商品生產商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下稱“無錫健特”)以及銷售該商品的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第二分公司告上法院。
郭力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訴訟請求主要是雙倍返還一盒黃金搭檔的價錢63.6元,還要求被告在河南媒體上刊登道歉廣告。此外,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
此前,5月2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由於擅自篡改廣告內容,藥監部門已撤銷無錫健特的“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的廣告批准文號,即日起,廣告在全國禁止播出。
由於無錫健特只是黃金搭檔的生產者,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黃金”)纔是“黃金搭檔”品牌的所有人。據瞭解,黃金搭檔的市場推廣計劃費用更是有上億元之多。上海黃金總經理助理湯敏向記者表示,“5月遭受禁止播放的廣告,主要是由於時段問題,省略了廣告詞中的部分詞語,導致被認定爲‘擅自篡改’。”
據瞭解,前述幾句廣告詞在國家工商總局的備案中實際是:“黃金搭檔送長輩,祝您腰好腿好精神好;黃金搭檔送女士,祝您細膩紅潤有光澤;黃金搭檔送孩子,祝您個子長高學習好。”而郭力看到的廣告詞則沒有“祝您”兩字。
代理該案的劉明律師認爲,“如果去掉‘祝您’兩個字,那麼廣告詞表達的就是廣告主對於消費者的允諾,而實際上黃金搭檔並不能達到這個效果,所以涉嫌虛假宣傳。”
但湯敏認爲兩句話並沒有那麼大的區別,並不直接導致人們的誤解。她還表示,今年6月,公司已經對廣告進行了整改,又重新拿到了批文,“至於造成這兩個字差別的原因是什麼,我們正在調查,暫時還沒有結論。”
劉明告訴記者,之前還打算把中國營養學會作爲被告,因爲它在黃金搭檔的廣告中認爲“黃金搭檔”是“專爲中國人設計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組合補充配方”。而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中就明文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出現該種情形和內容。
不過,由於法院拒絕受理狀告營養學會的訴狀,只好放棄,此外,他們原計劃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召回全部銷售的黃金搭檔”也因類似原因無法寫入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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