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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建房怎麼走?還能走多遠?
儘管當前的集資合作建房暴露出了這樣那樣的問題,也存在諸多質疑,但包宗華認爲,不要輕易地肯定或者否定,需要作進一步的研究。
在他看來,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廣大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還存在着比較突出的買房難問題,而發展合作集資建房,讓它在住房建設中佔有一定比重,應是解決我國住房問題的一條可行的辦法。當前,應該趁社會上較多地議論和推崇合作集資建房問題的時機,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坐下來深入研討這個問題。
首先,在要不要發展合作集資建房這個大問題上統一認識。
其次,如果大家都認爲我國應該發展合作集資建房,就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合作集資建房存在問題的癥結,提出對策。
第三,對集資建房的形式,可以進行有益的嘗試。目前來看,有土地的國營企業推行集資建房頗有成效,一些職工住房困難又可以擠出一部分土地(含拆掉一些低層住房)來建房的國營企業,通過選派人員,或者由企業工會出面,組織開展了集資建房;而爲了解決無地的困難企業集資建房,有的中小城市曾經採用了一種城市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撥給土地,由無地企業參加的集資建房形式,包宗華認爲也是很好的經驗。
除此之外,包宗華介紹,有人提出了實行集資建房與諮詢公司或房地產企業相結合的建議。即由諮詢公司(或房地產公司)購得一塊地,再由集資建房的發起人去邀請願意在這塊地上購房的人蔘加集資,集資款(含購房抵押貸款)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專款專用。集資人選出監督小組,負責審查造價、審查規劃設計以及監督施工等事宜。
至於一次性社會性集資建房,即目前正在艱難運作的“於凌罡們”發起的個人集資建房,包宗華認爲,面臨着購地、資金、信任,如何分配、如何界定責權利等一系列難題,前景不容樂觀。
贊成的反對的,都說是爲公平
儘管張廣寧市長表示,由單位負責建造一部分經濟適用房等於是加快了政府推行經濟適用房政策的速度,但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針對這一問題展開的調查結果顯示,近70%的受訪者更擔心這會造成不公平和腐敗。
而圍繞單位自建房的諸多問題,專家、學者以及媒體乃至普通購房人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首先是公平問題。從外部來看,並不是所有企業都有地可以集資建房,一些權力部門更有拿錢拿地建房的能力,他們利用掌握的公共資源建房,然後以低價或者說成本價賣給內部員工,這事實上加大了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既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公,也有國有資產流失的嫌疑。
從單位內部來看,到底以什麼標準來分配集資房,按收入水平,還是工齡、職務或者說對企業的貢獻大小,各自的標準又是什麼,又如何甄別單位員工的家庭收入情況?有學者評論指出,帶有濃厚行政色彩的單位集資建房既難公平,也無效率,還有後患。
事實上,以北京爲例,在近年來的單位自建房中,並不乏一些企業、機關借職工集資建房之名,建大套型住宅分給企業、機關領導;也不乏一些手握權力的人憑藉單位集資建房而錦上添花,住房不斷升級換代,雖然美其名曰買,但價格遠遠低於市價,而一些真正的住房困難戶卻沒有等來雪中送炭。
其次是效率問題,也即集資建房能否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對於房價,顧雲昌認爲,重要的是供求關係的影響,他以北京爲例,北京2006年的住房竣工面積下降了20%,但銷售面積相當,而從全國來看,2006年住宅竣工面積下降了0.8個百分點,但銷售面積上漲了13%,受供給總量不足的影響,調房價的難度自然很大,在他看來,這也是宏觀調控難以抑制高房價的重要原因。
具體到單位自建房,顧雲昌認爲,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量,對住房供應總量和結構都有一定的調節作用,應該對平均房價有向下拉的作用。至於幅度,顧雲昌認爲取決於供應量對供求關係的影響程度。
第三,是否影響了住房改革的市場化方向問題。反對者認爲帶有濃厚行政色彩的單位集資建房大有開房改倒車的意味,也有擠佔公共資源之嫌,因爲房價高而贊成單位自建房,只會離充分競爭的目標越來越遠。只有讓政府的責任歸於政府,市場的責任歸於市場,才能解決房地產市場難題。而包宗華認爲,在目前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單位自建房作爲經濟適用住房的有益補充,可以有效地緩解一部分困難人羣的住房問題,至於公平問題,可以通過制定完善的政策以來最大限度的保障。例如,嚴格限制購買人羣並張榜公佈、完善退出機制防止從中牟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