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藝術職業學院
7名被騙學生在娛樂會所裏面跳舞
春光明媚的三月,正是學生開始嶄新學習生活的時候,然而昆明藝術職業學院的部分同學卻難有平靜的心情上課。其中一名女學生更是死活也不肯到學校報到。
到底發生了什麼變故,使得這名藝校女生甘願放棄自己喜愛的專業和前途?
貧困學生的“半工半讀”試點
這名藝校女生唸的是昆明藝術職業學院的“半工半讀藝術中專班”。這個班最初設立的目的是爲了能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讀上書,因此2006年4月,昆明藝術職業學院和共青團雲南省委、雲南省農村勞動資源開發促進會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2006年度雲南省新世紀青少年讀書計劃青年助學行的通知》,面向全省挑選具有一定藝術潛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舉辦“半工半讀”特色班,學習期間免收學費和住宿費。學院組織學生以“半工半讀”形式修完三年普通中專課程,在獲取中專文憑後,學生還能由學院合作伙伴推薦就業。當年,這個班首次招生36人。
這個班的學生來自雲南各地農村,大都十五六歲。他們在去年7月正式上課,剛開始的時候大家非常開心,因爲可以學到比較專業的芭蕾舞、拉丁舞和民族舞,同時還可學習語文、政治和英語,感覺每天的日子很充實,所有人對未來都充滿了希望。
去年12月的一天,班主任發給全班同學每人一份登記表,說是福建泉州中藝演藝公司來挑學生。他們挑中了17名女生。想到自己本來上的就是“半工半讀”班,讀書期間出去工作一段時間也是正常的,再說還能通過勞動掙點兒錢,減輕家裏的經濟負擔,最後有8名同學作出決定要去。12月20日,在一名曾爲學校老師的人的帶領下,大家滿懷憧憬地坐上了昆明到福州的火車。她們沒有想到的是:這次“半工半讀”的地點竟然是演藝吧、酒吧和夜總會!
因爲實在無法忍受這樣的“半工半讀”,2月25日,一名女生給家長打了電話,在家長的鼓勵下,8名女生歷盡艱辛逃了回來。中途在貴陽轉車的時候,有5名學生被校方接回學校,安頓在招待所裏。而剩餘3名學生中的一人悄悄提前回到了雲南,另外2名學生則在貴陽“走丟”了。在雲南省教育廳的敦促下,校方派人到貴陽等地尋找,到3月8日,終於把3名學生中的兩人找到,並說服她們開始上課。但另外一名女學生卻音訊全無。
日前,記者幾經周折,終於與這名“失蹤”女生的家長取得聯繫。家長告訴記者,孩子並沒有“失蹤”,她悄悄回到家中已經十幾天了。但是自從回來後就躲着不肯見人,打死都不願意再回學校。
娛樂場所變味的“半工半讀”
經過相關部門調查和記者採訪,8名藝校女生在福建的“半工半讀”其實就是“陪酒”。
8名女生來到福建後,福建泉州中藝演藝公司給她們租了套四室一廳的房子。一開始,還多少有點兒“讀”的味道,大家被集中在房間裏“上課”,教給她們的“舞蹈”是類似街舞的現代舞,但是有的動作比較誇張、狂野,帶有很強的挑逗性。當時這些女生也感到疑惑,但出於各種原因,不太好意思問公司負責人。“學”了20多天後,她們就被要求出“工”了。8個女生分成兩組,先後到慢搖吧、演藝吧、酒吧和夜總會裏去“上工”。
記者採訪了其中一名女生小憐(化名)。她先在慢搖吧裏“上工”,每天跳4-6個舞,從晚上8點跳到凌晨2點。後來又把她換到夜總會。在這兒不用跳舞,只等客人點她們到包房裏陪酒。小憐運氣還好點,很少碰到不講理的。有的女孩就比較倒黴,常常被客人強迫喝酒喝到吐,有時還爛醉如泥;有的女孩被一些叔叔、爺爺輩的人摸來摸去,也不敢吭聲。在福州的日子裏,8名女生不斷給學院的王副院長和班主任打電話,講述她們的遭遇,可老師們總說“你們和公司負責人講”或“這事不是我管,你們找學校領導”。孩子們根本不敢跟公司負責人講,因爲負責人告訴過她們“有人跑了被抓回來,被打得很慘”。那時候,她們真的感覺很無助,很害怕,只能抱頭痛哭。
到了發工資時,這些女孩沒有像當初所想的那樣賺到幾千元錢,反而每人欠了公司500元錢,還被逼着打了欠條。因爲公司說染髮費、服裝費、化妝費、生活費都要她們自己出。事實上,每個學生在福建自己支付的花費平均都超過了2000元。
小憐說,每天都是深夜才能回到宿舍,晚上還經常做噩夢。小夥伴們說夢話的時候都是:“我不喝!我不喝!”“快跑,再不跑就跑不脫了!”
蹊蹺的“半工半讀”合同
8名少女終於順利地逃出了“魔窟”,看起來事情已經到此爲止。但我們仍然要追問:在這一事件中,學校究竟充當了什麼樣的角色?
面對記者的問題,校方給出的解釋是:這8名女學生並不是學校組織出去“半工半讀”的,而是學生自己與中介公司籤的協議;學校知道有“泉州中藝演藝公司”委託“昆明千伽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來校“招工”這麼一回事情,學校完全尊重學生個人的意願。而這些女學生到福州以後被迫在酒吧“陪酒”的情況,學校也是在“出事”之後才知情。不過,校方也承認在學生與中介簽訂協議的過程中,對學生提供的“幫助”不夠,對招工方和中介的情況“審查不嚴”。
而幾名學生的家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說,自己是農民,沒有念過書,因此在籤協議之前也曾來到學校,找到這個班的班主任問情況,得到的回答是:“學校已經看過了,沒有問題。”學生小憐的媽媽哭着對記者說:“正是出於對學校的信任,我們才毫不猶豫地在協議上籤了字。我想,不管怎樣,學校總會對孩子負責的。誰知道,學校根本沒有想過要負責。”
那麼,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協議,是否真如校方所說“跟學校沒有任何關係”?記者找到其中一名學生籤的協議,只見上面寫着:“學生以‘半工半讀’方式到甲方實習、工作,實習工資800元/月,實習期滿經公司考覈合格後,每人每月工資增長50元,至2007年12月。期間,乙方每月應得工資中的500元由甲方向乙方學校代交學費,其餘數額歸學生個人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