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討論:我考上了!
根據市人事局有關規定,凡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須由招考單位對考生相關證件進行資格證書原件驗證。驗證合格者方能辦理面試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現將資格驗證和專業考試及心理測試安排通知如下:
1、報考天津市公安局的考生於3月30日(週五)下午3點後,到市公安局第一招待所(和平區新興路34號)查看公務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階段人員名單;
2、進入面試階段的考生,請分別於4月2日(週一)、3日(週二)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市公安局第一招待所(和平區新興路34號)進行資格證書原件驗證(報考環城分局和交管局的考生請於4月2日前來驗證;報考二區三縣和直屬單位的考生請於4月3日前來驗證),合格人員領取《資格審查憑證》。考生須攜帶網上下載打印的本人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07年應屆畢業生攜帶學生證)、畢業證書(07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開具報名推薦表)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3、根據公安部有關要求,資格驗證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公安專業知識考試和心理測試。資格驗證當天,考生憑《資格審查憑證》,現場領取《公安專業知識考試及心理測試准考證》,交納心理測試費45元,並自願購買公安專業知識考試輔導教材(教材每冊12元)。報考直屬單位各專業崗位的考生,專業考試單獨進行。
公安專業知識考試及心理測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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