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吉學剛):天津市一近6旬無業男子劉某曾因流氓、盜竊和鬥毆被勞教,後因販毒被判刑7年。2004年曾因販賣淫穢光盤被勞教1年。解教後,劉某仍不思悔改,公然在街上販賣淫穢光盤,再次鋃鐺入獄。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06年11月9日18時,劉某在本市建物大街與大興街交口處的路邊,向他人出售帶有淫穢封面的光盤15張,從中獲利30元,在交易過程中被警方當場抓獲。隨後,警方從其攤位上查獲尚未出售的淫穢封面光盤47張,又依法從其家中查出同樣式光盤605張。後經有關部門鑑定,其中有626張屬於淫穢光盤。
劉某以牟利爲目的,販賣淫穢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爲已經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劉某因流氓罪、搶劫罪、販賣淫穢光盤等共被處理過4次,繫累犯,並且在刑滿釋放後5年內又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據此,和平區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