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9日,全國個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達到137.5萬人。圖爲湖南某公司財務人員替公司內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人員進行個稅自行納稅申報。
沒有在昨天(4月2日)之前進行個稅自行申報的高收入人羣也許要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代價。
昨日是全國高收入人羣個稅申報的最後截止日期,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目前各級稅務機關正在對申報數據進行緊張覈實,最終申報人數在本月10日以前有望向全國公佈。同時有跡象表明,應申報未申報的高收入者或將面臨着稅務機關的專項檢查。
最後一天申報踊躍
記者瞭解到,在昨日個稅申報的“最後關頭”,有相當一部分人抓緊趕搭“末班車”。在北京市,昨日上午仍有陸續前來申報的人員。
截至4月1日晚,北京市已經有24.9萬名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市民主動進行了申報。加上上午申報的人員,預計有25萬左右的高收入者實現了自行申報。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昨日也對外發布數據,截至3月30日,廣東省自行申報的納稅人數超過25萬人。
在上週,國稅總局網站數次對個稅申報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公佈,“申報踊躍”多次見諸於字裏行間。
根據上週五的最新數據,截至3月29日,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人數達到137.5萬人。而此前三天的26日,國稅總局公佈申報人數已達118萬。也就意味着,在最後衝刺時刻,申報人數每天在以六、七萬的速度遞增。
最終人數或於10日揭曉
昨日下午,國稅總局新聞處有關負責人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雖然今年的納稅申報期限實際截止日應爲4月2日,但這天之後還會陸續接到一部分申報,所以最終的申報人數大概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覈實出來。
“由於有一部分納稅人是採用郵寄方式進行申報的,而根據法律有關規定,採用郵寄方式申報的,只要在當日24點以前遞交郵局就會有效,而事實上,郵寄在途時間也長短不一,所以今後幾天也許還會陸續接到一些申報。”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各級有關單位也正在對申報人數進行緊張的核實,預計在10日以前會得出最後的申報數字。
上述負責人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今年是第一次開展個稅申報工作,各級機關做了大量辛苦的工作,對具體申報人數如何評價,可以在最終數據覈算結束後進行。
瞞報者將依法“嚴辦”
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2日大限結束之後,一些未依法進行個稅申報的高收入者頭上將會懸起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國家稅總有關領導此前表示,年所得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在年度終了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是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法定義務。如果申報期內納稅人不依法申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是: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依照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除追繳稅款外,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此外,構成偷稅的,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昨日有媒體報道,申報工作結束之後,國稅總局將對一些未申報面積較大的地區,抓一批典型進行處罰。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施正文教授也預測,自行申報結束以後稅務機關肯定會有一個總結,對這次自行申報有個專項執法檢查,特別是要選擇重點對象,查處一些典型案件,並予以曝光,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實現稅收公平。
記者致電北京市地稅局時,有關人員也表示,下一步將會按照上級單位的部署開展相關工作。據瞭解,在申報期結束後,北京地稅部門將開始對應申報而未申報的高收入個人進行約談,覈實情況後予以處罰。
國稅總局新聞處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無論是否會開展專項的檢查活動,對於不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都會嚴格執法,維護法律的威嚴。
向綜合個稅制度邁出堅實一步
全國首次高收入人羣個稅自行申報工作昨日降下帷幕,專家表示,此舉爲我國由現行分類的個稅制度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和個稅制度的過渡邁出堅實一步。
爲綜合個稅制度提供數據支持
“每個月看着工資條上近千元的所得稅,真是有些捨不得。”日前,記者的一位朋友彭先生傾訴,自己參加工作已經數年,現在的工資水平在北京地區也算差強人意,但是農村老家的老父染病在身,每月都要給家裏郵去兩千元,還要還銀行的房貸,而妻子的收入僅僅是北京平均工資的一半左右,所以家庭生活實際上相當窘迫。
他說:“身邊像我這樣的大有人在,不是咱覺悟低,而是覺得稅務局在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考慮考慮整個家庭的實際負擔情況?”
對此,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林雙林解釋說,該問題的產生是因爲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分類的個稅制度,納稅人的每項收入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沒有考慮個人的家庭實際情況,在美國等國家實行的是綜合個稅制度,即對個人全年總收入進行徵稅,並將家庭贍養、扶養、教育等費用扣除後再繳納個稅。
事實上,我國新一輪稅改規劃已經,在“十一五”期間個人所得稅要實現由分類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轉變。
“相對於分類制來說,還是綜合個稅制度更需要基礎的數據支持,準確計算收入和扣除項。”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博士說,從這種意義上講,剛剛結束的個稅申報工作,就有利於加強分析比對,進一步推進個人所得稅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爲新一輪的個稅改革創造條件。
爲更多工薪階層減輕稅負
據瞭解,個稅申報剛剛結束,但其意義在於可加強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在將來個稅改革進行實質階段之後,可以在保障財政稅收總體水平的同時,降低大多數工薪階層的稅收負擔。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的個稅開徵於1994年,到去年爲止,已經從最初的47億元增長到2452億元,是期間增長最快的稅種。
“但是,目前來看,個人所得稅的負擔主體還是工薪階層。”楊志勇說,雖然從世界範圍來看,工薪階層多數都是個稅的負擔主體,但是由於我國的收入差距較大,所以未來個稅改革應該適當減輕工薪階層的稅負。
楊志勇說,目前我國的稅率制度比較複雜,稅率水平也比較高,實行的是最高邊際稅率爲45%的九級累進稅率,新一輪的個稅改革中,有必要將現行的一些分類合併,並適當的降低稅率,但如果這樣,財政就會面臨減收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對重點稅源的監控,做到應收盡收,就尤爲重要。“剛剛結束的個稅申報的另一方面意義也在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