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罐子”家庭
陳正先夫婦赴死顯得非常堅決。丈夫留下了遺書:“……我和元香永不分離,以江水爲家……”然後,兩人用皮帶捆在一起,再加一道繩子,擁抱着跳進長江。
事發2007年2月22日——正月初五。這已經是8個月內,媒體報道的第二起農民工夫婦因沒錢治病而跳江的悲劇。生前,陳正先住在湖北荊州第三醫院內科病房。根據醫療費用單顯示,陳正先住院時預存的2000元,離開時只剩幾十元。
死者是在大年初三住院的。據其姐夫江書義說,當時陳正先臉色蠟黃,似乎隨時都會倒下去。初五上午,檢查結果顯示:至少3種病侵蝕着這個農民工的肌體——乙肝、血吸蟲病、腎結石。其中,乙肝轉胺酶超標40多倍。“你的病很麻煩,必須要多花點錢,慢慢治。”一位醫生對他們說。
38歲的陳正先,是湖北公安縣埠河鎮萬衆村村民。他在20歲時就被乙肝纏身,但因貧困從未系統治療。他的妻子姚雲香,不得不承擔起所有活計。但這個現年34歲的女人也有坐骨神經痛的毛病,一發作就無法下牀。
而在2005年9月,他們的兒子陳澤彪又大病一場——乙肝引起了腎病綜合徵,讓這個可憐的孩子不停尿血。他在荊州第二醫院住了19天,靠用激素來排除腎臟上的病毒,共花費12000多元——相當於這個家庭8年的收入。那段時間,身體虛弱的陳正先包下了家裏所有活計,姚元香則在醫院照顧兒子。爲省錢,她懇求醫院允許她帶小煤爐做飯。
“兒子生病欠債沒還,是真正壓在他心裏的石頭。”江書義說。那張寫在門診病歷的遺書證實了這一點:“……陳澤彪的病,何去何從……”
他們曾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事實上,這個家庭曾經被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範疇。
2003年,作爲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12個試點縣之一,公安縣大力號召農民參加合作醫療保險。萬衆村當時有四成農民參加,陳正先一家就在其中。
這種合作醫療規定,每年每人要交15元錢,中央和地方補貼40元。但參與者大都認爲,報銷的條件過於苛刻,只能報掛號費和檢查費的30%,藥費需要自理。“衛生院的藥費要比藥店貴,而且掛號費和檢查費報銷比較麻煩。”一些村民反映。江書義稱,陳正先曾告訴他:兒子陳澤彪的病共花了12000多元,合作醫療僅報銷了863元。
陳澤彪經常聽到父親嘆息:“家裏沒有錢。”
雖然陳正先從2003年到2006年一直參加合作醫療,但在公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的網絡中心,本報記者查不到對他本人的任何補償記錄。
陳正先的姐姐說,“小病不去看,大病沒錢看,看不起病就硬扛着。實在病得厲害了,陳正先就在藥店拿點藥,或直接到衛生院掛吊瓶。”
“農民自付的錢,依然是個沉重的負擔。”公安縣埠河鎮衛生院一位副院長說。對於一個農民家庭,這等於“脫貧三五年,一病回從前”。
有關專家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鼓勵農民從小病開始治,並且鼓勵在基層醫療機構看病。這樣做,一是爲不浪費資源,二是大病國家也負擔不起。所以越去大醫院,報銷的標準越低。
“而這正是中國醫療保障最根本的問題。”湖北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馮桂林認爲,“醫療改革沒能和社會發展同步,醫療基金沒法跟飛漲的藥價相比。”
一方面由於不再信任保險;另一方面,全家3口人每年45元的花費,對這個貧困戶也成爲一種負擔,2007年,陳正先沒有再參加合作醫療。
特困幫助的遺漏者
對陳家夫婦的自盡,萬衆村村支書李全洪感到很懊悔。“我們幹部有責任,沒能及時瞭解陳正先的情況。”他說,“如果他是特困戶,國家民政每人每月會發10元補貼,還可以資助他們參加合作醫療保險。”村裏也會給特困戶一些照顧——比如逢年過節,富裕的養殖戶會送上幾隻雞、鴨慰問。
“我不想欠公家的。”一向老實而低調的陳正先,曾對鄰居劉文才說。在2000多人的公安縣埠河鎮萬衆村,只有4家被定爲特困戶——他們的收入比陳家更少。村主任蘇孝廉說,“陳正先家一年收入大約2000元,達不到國家規定的特困標準。但他家的錢,大多都付了醫藥費。”
有調查指出,農村絕對貧困羣體的成因主要有5種,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疾病。
“目前,農村特困戶救助還在起步階段,標準低了一點,範圍也小了一點。”荊州市民政局副局長張曉峯說,“荊州市農業人口400萬,受到救助的人口有12萬,不到2.8%。”
“像陳正先這樣的家庭,窮困、疾病,毫無抗風險的能力。對他們,社會應該多一些救助體系。”武漢大學社會學教授周運清說,“本屆政府把‘民生’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應該有決心、有能力募集這種基金。”
孤兒陳澤彪的後路
陳正先夫婦的屍體是在3月10日被發現的。由於打撈屍體花費了數千元,陳家再也湊不齊安葬死者的費用。萬衆村村民得知後,自發捐款12000元。除去尋找遺體和安葬的花費,剩餘的錢都給陳澤彪存了下來。當地民政部門也免去了陳澤彪的學費,併爲他申請撫養措施。
“孩子的乙肝要看好,他才12歲。不能讓他父母的悲劇重演。”村裏的人感慨說。
目前,陳澤彪跟着大伯生活。但大伯和大伯母出門打工了,把3個孩子留給了73歲的奶奶照顧。
“這樣的孩子應納入農村孤兒救助。”荊州市民政局副局長張曉峯說。
而對於陳正先在荊州住院時的醫療費問題,3天內,這位病人共花費近2000元。荊州第三人民醫院醫務科科長葉洪平解釋說,住院初期的費用的確要高一些,是因爲涉及到患者的各項檢查。一旦檢查完畢,單純的藥物治療花費並不多。
但在覈對清單時,記者對“建立健康檔案費”和“疾病健康教育費”產生了疑問。
“這屬於社區衛生服務及預防保健項目,醫院是不應該收取的。”荊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科長付衛華說。市三醫院審計物價科一位工作人員也承認,這兩項是不該收的項目。
因病人從醫院出走自殺以及部分醫療費不明,家屬和醫院發生了糾紛。最後,醫院以“從人道主義出發”,免去了死者2000多元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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