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電視臺記者搶“獨家”,卻遭起訴吃上官司!東森電視記者陳鵲蓮,因在05年撰寫一則“獨家報導”,指稱傳出與電視女主播談戀愛的久津實業董事長林家振,因公司帳目不清及其旗下部門現金去向不明被解除職務等,並指林家振“拒談”這件事遭林家振提告。臺北“地檢署”4日偵結,依誹謗罪嫌起訴陳鵲蓮。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林家振是久津實業集團董事長兼電子事業處總經理,他是因前久津董事長郭保富爆發掏空案之後,接任久津董事長一職。林家振是知名的美國華頓學院畢業,也曾經是凱達格蘭學校某策略班畢業,並擔任過凱校講座。媒體曾報導他與某有線電視臺邱姓女主播談戀愛,而名噪一時。
起訴書指出,東森電視新聞記者陳鵲蓮是在2005年6月21日以“獨家”新聞名義、並以標題“帳目不清,他走人?”報導林家振。報導內容指出,“久津實業的重整人,這個小開林家振之前意興風發,且和女主播談戀愛,不過最近他的狀況似乎不太好,因爲傳出他因爲公司有3億的帳目不清,被解除職務”。
報導並稱,“據瞭解,林家振因爲處理旗下子公司久暢的資產不清,沒有善盡重整人義務,被解除了職務。另外由於電子事業部原本剩餘2億的現金,去向不明,所以連電子事業部亦被裁撤,當然總經理位子不保,但林家振本人拒談這個問題”。
事後,林家振認爲名譽受損向檢方提告。檢方調查時,陳鵲蓮否認有誹謗意圖,但檢方調閱板橋地院久津公司重整案的民事裁定,發現其中並未提及林家振在擔任久津重整人期間,有帳目不清,及2或3億元資金去向不明之事實,且陳鵲蓮無法提出新聞來源,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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