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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從天津海關獲悉,天津新港海關近日對北方銅業有限公司進口的2票銅精礦進行覈查,並根據貨物的實際品質狀況和期貨價格對原申報價格進行了調整,補徵了117萬元的稅款,這是天津海關按照“公式定價”法對進口貨物成交價格進行調整補徵的又一筆過百萬稅款。
去年3月,海關總署發出公告,自當年4月1日起對鐵礦砂、燃料油等22大類“公式定價”進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的審定進行了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進口貨物以買賣雙方約定的“公式定價”所確定的結算價格爲基礎審定完稅價格。自執行該公告一年以來,天津海關就通過“公式定價”方法對原油、成品油、大豆、銅精礦、鐵礦砂等幾大類商品補徵稅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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