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晚報》日前報道,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聯合下發文件作出規定,黨員幹部嚴禁參與喪葬陋俗活動。《規定》共有10條,內容之多、要求之細、處理之嚴,是近幾年來少有的。筆者以爲,這個“規定”有力度、很及時。只要嚴格執行,肯定會取得良好效果。
應該說,《規定》頗具針對性,也很有現實意義。多年來,個別黨員幹部在喪葬活動中,不僅不能文明辦事,率先垂範,反而大搞封建迷信活動,看風水、做道場、擺放紙牛紙馬、爲亡人開光送路、拋撒紙錢、焚燒冥幣,一定程度上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並在羣衆中造成惡劣的影響。
共產黨員都應該是唯物主義者。個別黨員幹部參與喪葬陋俗活動,從思想上講,是不合格的共產黨員;從行爲上講,起了很壞的“帶頭”作用,人民羣衆看着,怎麼能不氣憤呢?
有鑑於此,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聯合下發的文件,對黨員幹部嚴禁參與喪葬陋俗活動作出規定,實在是很及時,真是好得很。倘若黨員幹部都能帶頭從簡辦喪事,爲弘揚新風氣真正做到示範帶頭作用,必將營造出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濃郁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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