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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至10日,全國糾風工作會議傳出消息,去年1至10月,全國海關拒收、退還和上繳“紅包”共計3123人次,累計金額666.9萬元。而2003至2006年,對170多名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
海關總署副署長盛光祖表示,海關總署相繼出臺海關外勤工作紀律“九不準”、“海關人員6項禁令”和“紅包公佈辦法”等制度,2002至2006年,全國海關共查處136起213人。
同時,海關總署對企業給海關人員送“紅包”行爲進行公佈和通報。2005年以來,全國海關共向有關單位、主管部門致函通報528宗送“紅包”行爲,向社會公佈61宗,涉及金額695.98萬元。爲規範進出口企業行爲,實行企業“紅、黑名單”公佈制度,先後兩次向社會公佈224家進出口誠信守法“紅名單”企業和118家走私違法“黑名單”企業,實行“守法便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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