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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的報道對推進勞動立法有好處!”這是勞動法專家黎建飛教授見到記者時說的第一句話。“因爲媒體的呼籲和社會的關注可能比學者的聲音更有力量。”作爲研究勞動法的權威專家,黎建飛認爲我國對兼職工的法律保護確實存在空白,但這並不表明“洋快餐”的這種用工方式不違法。他在呼籲加快立法的同時,也希望勞動部門能夠加強管理。
大學生不具備勞動者要素
黎建飛分析了目前爭議的兩個焦點,第一是這些兼職的大學生是不是勞動者?第二是這些兼職的大學生是否受勞動法保護?現在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認爲“洋快餐”違反勞動法;第二種說法認爲“洋快餐”沒有違反勞動法,這也是目前官方的說法。黎建飛認爲着兩種說法都不準確。而企業則認爲勞動法存在空白。“對於企業這樣用工,法律應不應該調整,或者法律對企業的這種行爲是不是認可呢?”
黎建飛認爲兼職和非全日制工的情況很複雜,目前我國有三種人從事兼職。第一是在校生,第二是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的退休、內退人員,第三是全日制工人到另一單位打工。“能不能把勤工儉學的大學生直接納入勞動法保護?我覺得有困難,因爲勞動者的身份和勞動者的屬性要求這個人應該是以此爲生、獲得勞動報酬併合乎勞動者幾點要素的。學生不具備這些條件,學生是以學習爲主,不是以打工爲生,不具備勞動者的要素。”
大學生兼職急需法律保護
黎建飛說:“從企業的角度考慮,使用兼職員工對企業有利,可以更少地支付用人成本,更少地承擔用工風險。如果法律不對兼職員工的權益進行保護,企業可以說‘你愛來不來,嫌錢少可以走’。因爲目前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現實十分嚴峻,如果這樣,再低的工資都能找到勞動者。如果勞動法允許這樣的話,勞動者的權利就沒法保護了。”
黎建飛指出,如果沒有有法律調整,不但兼職者的權利得不到保護,而且對現實的勞動力市場會造成一個巨大的衝擊。黎建飛舉例說:“我國每年大學畢業生是500多萬,而在校大學生的數量應該再乘以4,如果不規範在校大學生兼職的話,正常勞動力市場將受到巨大沖擊,而且我國還有離退休人員1000萬,他們缺乏法律保護是不行的。”
黎建飛表示,勞動部門在將一些人(兼職大學生)排除在勞動法調整之外的時候應該仔細想清楚排除的理由是什麼,排除之後應該怎麼管,由誰來管。不由勞動部門管也應該確定其他部門管。
可先制訂規章保護兼職大學生
“勞動法是不是隻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行政部門是不是隻管有勞動主體資格的人?”黎建飛認爲目前很多人在法律認識上存在誤區。在勞動法沒有對勤工助學者、兼職工提供保護的情況下,不能說企業的這種做法沒有違反勞動法。
黎建飛指出,勞動部門應該行動起來,加強對兼職工的保護。有記者問道,立法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勞動行政部門應該怎麼去保護兼職人員?黎建飛表示,勞動法在法律層面的比較少,大量都是部門規章,勞動部門可以先制訂一個部門規章,將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納入勞動法的保護範圍。
贊
勤工助學在校學生是勞動者
省總工會法律事務部主任劉國斌表示,雖然非全日制用工在勞動法中很難找到確切的規定,不過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兩條補充意見,可以認定大學生和企業簽訂長期工作的合同後,就屬於勞動關係範疇。
首先,按照勞動保障部2003年發佈的《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就確立了大學生兼職(勤工助學)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其次,依照勞動部《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爲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劉國斌認爲這一條說明了學生可以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而只要學生與企業簽訂了長期工作的勞動合同,就可視爲學生具備了勞動關係主體資格。
最後,劉國斌從勞動者資格的角度證明在校學生的主體資格。他指出符合勞動者資格需要三個條件:應該年滿16週歲,且不到退休年齡;具備勞動能力;具備勞動行爲,即勞動者勞動,企業支付工資。只要在校學生具備了以上三個條件,且與單位簽訂了長期工作的合同,就與這些企業構成了勞動關係。
針對相關報道質疑總工會不是執法部門,劉國斌表示,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工會有監督企業遵守勞動法的職能,工會會繼續跟進事態的發展,如果發現有侵害勞動者的行爲,工會會旗幟鮮明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彈
法律無明確禁止不能輕易認定“洋快餐”用工違法
廣州市律協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江點序律師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認爲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強調保護勞動者,談保障非全日制工如同無米之炊,我國勞動法並沒有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模式,廣東省《勞動合同法》也未對此做出規定。
江點序也認同部分學者的意見,強調勞動法的確存在灰色地帶。但他認爲如果法律沒有明確的禁止規定,就不能輕易認定“洋快餐”用工屬於違法行爲。
百勝集團
若有明確規定出臺一定遵守
肯德基、必勝客所屬百勝集團的代表參加了昨日的研討會,作爲當事人之一自然受到媒體的關注。有媒體提出“肯德基的兼職工資定價是怎麼確定的?據瞭解,十年沒有變化了。美國的定價是什麼樣的情況,勞動強度如何?在這次媒體報道之後,你們的工資和勞動強度會不會有一定的調整?”等問題,百勝集團法務部主任李維祺則一律拒絕回答。李維祺表示,這次參加研討會是來學習律師和專家的意見,並不發表看法。同時李維祺堅稱百勝集團遵守中國的法律,並表示:“如果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出來,我們一定會率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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