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予軍
國家發改委第23次藥品降價令悄然而至,自本月16日起調整188種中成藥價格,平均降價幅度爲16%。從2006年年初至今,國家發改委已將納入藥品政府定價目錄內的所有中成藥價格全部調整了一遍。久困於“以藥養醫”體制的近百家藥企再次出擊,二次上書國務院反映“以藥養醫”的弊端並建議對這種體制進行改革。
藥品降價沒有給患者帶來多少實惠,卻把一些藥品生產企業逼上了困境。連續20多次藥品降價加大了藥品生產企業的虧損面。統計顯示,2003年到2006年全國醫藥生產企業盈利能力逐年下降,虧損金額則大幅度上升。2003年,全國醫藥工業年收入利潤率稅前爲9.7%,2006年1至10月份則降爲6.34%,工業企業虧損面達到25.5%。
儘管藥品降價已經很難給公衆帶來多少波瀾,有關部門降價的興致依然不減,一次又一次地重複難見效果的降價,這種執著精神實在令人困惑。從某種程度上來看,藥品降價成了一種無人喝彩的遊戲,除了主導者,關注的人已經越來越少。藥價降價的終極目的是爲了取得實效,如果連續20多次降價效果寥寥,就說明這種做法本身或許存在某種缺陷,需要認真反思。然而,有關部門一直樂此不疲,把這種枯燥的降價遊戲進行到了今天,多少有點主次顛倒的嫌疑。
藥品降價爲什麼沒有明顯效果?人們最直觀的感受是,那些降價的藥品消失了,過一段時間換上新馬甲重新粉墨登場,但身價已經今非昔比,從烏鴉變成了鳳凰,而患者的負擔則進一步加重。之所以導致這一局面,歸根結底在於,藥品降價沒有觸動問題的根源。藥價虛高是由幾個原因造成的:
一是以藥養醫的醫療體制。據統計,目前醫院的總收入中,藥品收入約佔50%,財政撥款等約佔5%,其他爲醫療服務收入。在財政補貼嚴重不足、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普遍偏低的情況下,藥品銷售收入自然成爲醫院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經濟來源。多開藥、開貴藥實際上也就成了醫藥不分、“以藥養醫”的特殊經營機制與補償機制的直接後果。
二是醫療機構15%的加價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實際加價率被嚴格限定在15%以內。在這種情況下,藥價越高,醫院加價後所得利潤就越高,因此,同一種藥品,比如一支5ml的阿魏酸鈉注射液,有的企業報價只有1元,而有的企業報價253.1元。而在藥品招標採購中,往往是後者更容易受到醫療機構的歡迎。
三是包括醫藥代表、醫生在內的藥品流通環節佔據了大部分利潤。有業內人士透露,一種藥品如果出廠價爲1-2元,售價10元就很正常,但生產企業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餘8-9元的利潤都被流通領域“吃掉了”。衛生部部長高強坦承:“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爲,加劇了羣衆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是造成醫藥管理混亂、醫患關係緊張、醫療糾紛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
應該認識到,我國創新藥物不多,大部分產品存在雷同,可替代產品很多,藥品降價很難取得實質性效果。在降價沒有顯著效果的時候,有關部門更應該認真查找原因,及時調整思路,而不是在明知沒有效果的情況下,還一條路走到天黑,這既容易造成行政力量的浪費,也容易誤傷醫藥生產行業,從而,使我國的藥價虛高問題變得更爲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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