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電話連續多次欠費,將被個人徵信系統採納,以後人事部門可能會禁止其報考公務員”。日前,人行瀋陽分行與省人事廳、網通遼寧分公司分別簽訂協議,就客戶信用記錄採集達成一致意見。固定電話(不含移動電話)連續多次欠費,將被採集進入個人徵信系統,將來考公務員前,人事部門將首先查詢個人信用記錄,考生一旦有不良信用記錄,將失去報考資格。
有關資料顯示,2006年1月,央行個人徵信系統正式運行,截止到2006年末,全國入庫數據已達5.36億個(含信用卡、貸款、貸記卡信息),比2006年初增加3.06億個。應該說,公民個人徵信信息的採集和建檔,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的必然趨勢。這對構建和諧社會與弘揚誠信風氣,也是一種有效的推動和促進。不過,就像媒體剛剛報道過的,福建某地爲了阻止初中學生輟學率的不斷上升,竟然荒唐地以政府發文的方式,通知有關部門,將來對輟學學生不給辦理務工證和結婚證。讀罷瀋陽“電話欠費可能禁考公務員”的報道,我迅速質疑起,這可能就是濫用徵信的又一“變種”。
比起公民在信用卡使用過程中的欠費逾期不還現象,造成電信消費中的欠費遲交行爲,其原因可能多種多樣,而不能僅僅聽信運營商的一面之詞,就認定是用戶的惡意欠費。這方面,我就有過切身體會。曾經,電信公司就以隨便打到我家的一個電話徵求作依據,擅自開通了所謂“綠色上網”的有償服務。直至數月之後,我才發覺預存的通信費用被扣去了不少。要是運營商以類似“貓膩服務”誘使用戶多花了鈔票,並造成“欠費”現象,板子到底應該打到哪一邊,才合情合理呢?
有關專家說,目前我國《徵信管理條例》尚未出臺,無法準確界定是無意欠費還是惡意欠費,客戶要養成好的行爲習慣,避免留下不良記錄。這樣的提醒固然不錯,但也正因爲對欠費的性質缺乏令人信服的準確界定,我以爲相關管理部門更該謹慎操作,嚴防濫用徵信損害到公民利益。實事求是地說,如今手機使用已經極大普及,在越來越多的家庭中,電話消費倒有幾成“雞肋”之狀。所以,所謂的“電話欠費禁考公務員”,人們不妨更多地將其看作一種合作各方共同商討後的表態式舉措,是形式多於實質的。但儘管如此,透過政府人事部門與電信運營公司的隨意“聯姻”,拍拍腦袋就挾“禁考公務員”以令某些電信用戶,在任何情況下都得乖乖及時地交費來看,推進徵信建設與預防濫用徵信,的確不能“剃頭挑子,只熱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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