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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防止拖欠工程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惡性循環,本市決定實施建設工程擔保投保制度。建設部已將天津市列爲全國七家率先實行工程擔保試點城市之一。
今年,本市將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擔保制度,修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辦法》,增加總包企業支付分包款的擔保責任,強化擔保企業的社會監督作用。實行擔保單統一管理制度,制定工程擔保的操作規程,建立擔保企業評價制度。治理虛假擔保、中途退保和惡意使用擔保行爲。發揮好建設工程擔保對誠信體系的保障作用。
利用一年時間,整合全市建築業企業、中介機構、執業人員及市場信息等管理資源,實現市、區縣兩級管理過程的計算機化和對建築市場監管的信息化,實現信息服務平臺、信息管理平臺、信息查詢平臺三位一體的監管模式,實現審批、註冊、備案過程的電子政務辦公。
建立統一的信用歸集、披露、交換、發佈系統,建立對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評價體系,對優秀誠信企業實行資質和現場免檢制度,對不誠信企業進行網上公示。各行業協會要把開展誠信企業評選作爲工作重點,積極向社會推介優秀企業,讓誠信企業佔有更多的市場份額,成爲行業發展的領軍者。
同時針對近年來建築市場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今年還將對《天津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進行修訂。重點在防止新拖欠、工程擔保、合同、造價、工程代建和執業人員管理等方面做出重大調整,增加工程款支付、工程造價、勞務管理、竣工結算備案、培訓和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環境等方面的強制性規定和法律責任,以適應建築市場管理和創造和諧社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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