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市場一向火爆的開發區,近期不斷涌現出“招合租”的現象。一些人口密集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各種“招合租”的廣告宣傳單,甚至一些房屋中介也開展了合租中介業務。對於合租這種現象,記者近日對其展開了調查。
記者通過廣告宣傳單聯繫到一位“招合租”的房主王女士。據她介紹,她有一套位於開發區沁園小區的四室住房正準備招合租戶,其中三個臥室已有租戶,均爲兩口子,只剩餘一個臥室。記者隨後與房主約定來到其出租房,看到這個位於6樓的住房經過裝修後顯得比較乾淨。電視、空調和電話等一些家用設施也都齊全。據房主稱租戶均是在附近上班的外來務工人員,白天出去上班,晚上回來休息,生活規律比較一致。至於租金,房主稱每個房間大概在600元-800元之間。除了租金以外,租戶還需要向房主每月交納20元的水電費,採暖費則屆時按房間數分攤。
對於這種“招合租”現象悄然在開發區興起,房屋中介工作人員認爲,主要是因爲房主可以通過這種出租方式獲得更高的租金收益。一般而言,這些招合租的面積較大的住房,其每月租金大約爲2500元,而通過每個房間單獨出租,整套住房每月租金則可能達到3000元,而且這種出租方式比整體出租更容易尋找到租戶。
據記者瞭解,開發區的一居室每月租金一般在1300元-1500元,與之相比,合租中的單間明顯具有價格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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