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謊稱掌握他人個人隱私,寫信威脅他人敲詐勒索錢財。受害人爲減少糾纏,給該男子匯款3000元,該男子得贓款後又敲詐勒索2萬元。警方接報後成立專案組,於近日抓獲涉案男子,並對其予以刑事拘留。
連連接到敲詐信
2007年1月25日,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刑偵六大隊接男子楊某報警。楊某稱接到了兩封陌生人寄來的敲詐信,信中以散佈“個人隱私”相威脅,向其敲詐勒索8000元。楊某介紹說,今年1月12日,他在單位收到了署名王大利的來信,王大利在信中稱掌握了他的“個人隱私”,讓他拿3000元了事,否則將向單位領導、同事發佈他的“個人隱私”。楊某受到陌生人來信恐嚇,爲了減少糾纏、息事寧人,便按信中提供的地址郵寄了3000元。然而,數日後,楊某又收到署名王大利的來信,王大利再次向楊某索要5000元。楊某見寫信人貪婪無度,便到公安機關報案。
刑偵六大隊隨即抽調經驗豐富的偵查員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在調查案情時,楊某又收到了6封敲詐信。爲防止嫌疑人狗急跳牆,辦案民警決定讓楊某回信,提出一次性拿錢了事的方案。很快楊某收到回信,嫌疑人讓楊某拿2萬元出來。
嫌疑人露出馬腳
爲儘快找到敲詐人,辦案民警對楊某的關係人進行調查排摸,並調取全市所有叫王大利的人口信息以尋找蛛絲馬跡,但未獲得任何線索。辦案民警遂圍繞嫌疑人留下的交錢地址——北辰區北倉鎮某居民小區展開調查。民警在排查中發現,居住在某居民區7號樓的男子藺某有作案嫌疑,於是對藺某展開祕密偵查。警方在緊鑼密鼓對藺某查證時,楊某向警方報告,稱他接到一陌生男子的電話,男子稱敲詐信均是他寫的,再次威脅楊某儘快拿出2萬元了事,並讓楊某分10次將錢郵寄到指定地點。
經工作,警方證實打電話的男子就是藺某。而當民警對藺某實施抓捕時,藺某卻不見蹤跡。4月5日,民警獲得藺某躲藏在家中的線索,經設伏、蹲堵,於4月9日上午在藺某家中把其抓獲歸案。經詢問,藺某供認了敲詐勒索楊某的犯罪事實。藺某(23歲,北辰區人)中專畢業後到某單位幹臨時工,2006年辭了工作,整日無所事事。爲賺錢,藺某竟把貪婪的目光鎖定在楊某身上,並編造掌握楊某“個人隱私”的謊言,敲詐勒索錢財。目前,藺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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