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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五日下午,由中國國民黨號召組織的『終結貪腐,人民作主』萬人游行在臺北舉行。圖為國民黨『立法委員』邱毅在游行中。
高雄地檢署今天再度對被判刑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核發入監執行命令,傳喚他在四月二十六日入監服刑。
『中央社』消息,邱毅在2004年3月31日凌晨不滿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結果,率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被判刑一年兩個月徒刑。
高雄地檢署隨後兩度對邱毅核發執行命令,但因邱毅尚未收到臺『最高法院』的判決書而遭高雄高分院撤銷。
高雄地檢署收到『最高法院』函寄的邱毅收到判決書回證,證實邱毅已在三月二十八日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於四月四日再核發執行命令,傳喚邱毅四月九日到案執行,但隔天仍被高雄分院認為,操之過急,令邱毅不及處理雜務,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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