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消協吃上皇糧後正醞釀改革,將轉變職能從“事後維權”轉向“事前預警”一說,昨天,中消協副祕書長董京生予以否認:“這種說法純屬誤導公衆,中消協從未改變職能。”
記者注意到,從香港遊注意貨比三家、如何選購運動鞋到選購地板等各種消費提示中,近期中消協頻頻發出“消費預警”,這是否意味着消費活動中的事前預警正在成爲中消協的工作重心?
昨天,中消協副祕書長董京生明確表示:“中消協從未說過不再接受消費者投訴。”他表示,中消協的職責是明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協爲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等7項法定職能不會改變。
董京生還透露說,今年中消協確實在調整工作內容,例如除了繼續重視給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事後維權外,還要加強事前預警和事中監管兩項工作。事前預警包括給消費者提供消費知識和引導等,採取防範措施避免損失;事中監管對有關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樣和對比試驗,發現問題和風險及時通報給消費者,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但是,這些都與是否接受中央財政的全額撥款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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