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3·15消費者權益日。昨日,鄭州4名律師集體上書中消協建議取消已經有20多年曆史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對於河南律師的建議,中消協暫時沒有表態。不過,有專家認爲,如果不能真正給消費者解決問題,這樣的節日取消也未嘗不可。商報記者時鵬/攝
3·15維權改成“365”維權
昨日,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的4名律師集體向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出一份律師建議書,建議消協加強平時的維權工作,將3·15改成“365”,讓消費者天天都過維權日。
昨日下午,在鄭州市政七街郵政局門口,建議書的發起人律師詹昌中寄走了這份建議書。在建議書的副本上,有詹昌中、張成全、耿小武、王宏睿4名律師的共同簽名。
“屬於消費者的節日,就應該讓消費者過得滿意。”詹昌中說,但中消協12日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五成以上消費者認爲消費維權效率一般。說明大家對消協的工作是有看法的。
“每年3·15期間,消費者趕集式的投訴,維權部門超負荷工作,商家更是衆矢之的,已經導致現在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名不符實。所以我們建議取消3·15。”
取消形式化的節日也未嘗不可
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谷建全認爲,這個問題得從兩方面來看。
他說,每年3·15活動現場,消費者扎堆兒維權,其實是有些部門在做面子活,他們平時的工作不注意,3·15當天創形象。這樣就讓很多人對現在的3·15失去信心。如果不能真正給消費者解決問題,這樣的節日取消也未嘗不可。但現在中國的消費市場、消費環境還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利用3·15這個節日,可以強化消費者維權意識。“3·15到底該不該取消,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分析、研究,只有徵得消費者的意見,纔能有結論。”
在高校任教的經濟學碩士陳家伍則認爲,不管詹昌中等4名律師提出這個建議是否會被採納,對相關監管部門會起到一個提醒作用,說明他們的工作有需要改進的地方。陳家伍還認爲:“市場買賣天天在發生,羣衆天天在消費,維權工作自然也該天天都進行。”
取消3·15半數消費者無所謂
取消3·15中不中,記者上街隨機調查了100位消費者。37人贊同,14人反對,49人“無所謂”。
“取消就取消吧,我覺得不會有多大影響。”在一家公司做財務的吳利說,上午她還跟同事討論,這幾天電視、報紙天天都是3·15的新聞,感覺都像走形式,太形式化還不如不過。“3·15到底能真正解決消費者什麼問題?還不如平時搞好工作。”和吳利一起的史小姐也插進話來。
但市民陳紅彥女士對取消3·15持反對態度:“3·15這個節日,是國際性的,提出取消不是太荒唐了?”而市民楊品也認爲,一年就這一天可以讓消費者揚眉吐氣,如果取消3·15,一直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權益可能更得不到重視。
中消協暫不表態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爲“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而中國消費者協會1984年12月成立後,於1987年9月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此後,每年的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都組織全國性“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諮詢服務活動。
算上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現場宣傳諮詢活動已有20年。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中消協新聞部和消費指導部,對於鄭州律師的建議,兩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沒看到具體內容,暫不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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