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也不停、車道隨意走、超速搶行、馱帶成年人……一些人騎電動自行車,屢屢干擾交通秩序。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市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2000起,80%與電動自行車違法騎行有關。
據瞭解,電動自行車多發交通違法現象主要有四種:紅燈停不住,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多發生在無交警值守支路交口,多爲早晨和夜晚交通平峯時段;機動車道隨意行車,電動自行車多在主幹道路機動車道行駛,交通高峯時段多發;超速行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非機動車道超速行駛,極易引發擦、掛、碰交通事故;馱帶成年人,電動自行車速度快、動力強,馱帶成年人成爲引發事故隱患。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有三個認識誤區:認爲電動自行車不屬於非機動車,因此馱帶成年人、在機動車道行駛不算交通違法;認爲在機動車道行駛或闖紅燈,機動車會避讓;自恃機動靈活,在非機動車道亂超亂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