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販毒團伙把毒品可卡因運到我國境內藏匿,準備向香港等地進行銷售,就在毒品販運中,販毒分子被警方抓獲,繳獲毒品可卡因141474克。昨天,包括兩名外國人在內的6名被告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運輸毒品罪和窩藏毒品罪,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境內租房藏匿毒品
被告人卡諾(音譯)是哥倫比亞人,被告人裏查爾鬆(音譯)是委內瑞拉人。另外4名被告人爲樑德倫、蕭純珍、陸偉新和裴小英,除了陸偉新外,其餘3人均是香港居民。
2005年9月,哥倫比亞販毒團伙的“內格羅”(另案處理)找到樑德倫、蕭純珍,要求兩被告人負責保管一批可卡因並按其要求出貨,並付給兩被告人每公斤可卡因5000元港幣的報酬。同年10月,該團伙的“高佬”(另案處理)將可卡因藏匿在中山市某處的鑰匙交給樑德倫,由樑德倫負責看管可卡因。樑德倫則指使裴小英和殷樹森(另案處理)夫婦看管,並每月支付給裴小英夫婦25000元港幣作爲報酬。
香港密謀毒品交易
2006年初,卡諾、裏查爾鬆先後進入中國香港,卡諾受哥倫比亞販毒團伙的指使,前來中國內地向香港等地銷售已走私入境至中國地區的可卡因,每公斤可以得到500美元報酬。而裏查爾鬆則受委內瑞拉的犯罪團伙指使,作爲毒品交易的中間方前來中國,目的是促成毒品買賣雙方的交易並收取佣金。在香港,卡諾、裏查爾鬆聯繫了一個叫“安東尼奧”(音譯、另案處理)的買家。“安東尼奧”提出,以每公斤28000美元至30000美元的價格向哥倫比亞團伙購買可卡因。
2006年3月15日,樑德倫、蕭純珍接到“高佬”的指示,要求兩人到深圳接收可卡因後,在羅湖口岸交給其他同夥走私出境至香港。當日下午1時許,樑德倫、蕭純珍、陸偉新在羅湖口岸某茶餐廳匯合後,一同乘出租車前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萬佳百貨商場附近,由樑德倫從販毒集團成員“阿一”(另案處理)手中祕密接過一個黑色旅行包,後三被告人乘出租車前往羅湖區某花園欲取回藏匿在陸偉新住處的可卡因,在羅湖區東曉路被抓獲,警方在樑德倫攜帶的黑色旅行包中繳獲可卡因5024克,在陸偉新的住處繳獲可卡因690克,在裴小英租住的中山市某花園住處繳獲可卡因135760克。
外籍被告拒不認罪
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兩位外籍被告拒不認罪。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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