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記者瞭解到,“高鶯鶯案”中被一審判處誣告陷害罪的高鶯鶯父親高天虎,於昨天下午在湖北省襄樊市襄陽區看守所,向一審法院遞交了自己寫的上訴書,一審法院將在上訴期滿前,將上訴書遞交到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從曾爲高天虎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王才亮處獲悉,目前,高天虎已經同意其妻子對王才亮擔任其二審辯護人的委託。
本月17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高天虎犯誣告陷害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認爲,被告人高天虎在其女高鶯鶯自殺墜樓死亡後,將自己的精液留在高鶯鶯死亡時所穿內褲上,僞造證據,捏造原寶石賓館老闆王淑軍指使他人姦殺高鶯鶯的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對王淑軍進行誣告陷害,並向有關媒體提供所捏造的事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爲已構成誣告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